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4-07-3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2月13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切实规范司法行为,大力强化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荆州振兴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