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9日至31日在凯乐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出席会议的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克毅,副主任童水清、黄迪纯、林钟梅、曾凡海、吴建国、夏述云、孙贤坤,秘书长陶正旺及23位委员。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姜昌琪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市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的报告。根据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表决办法(试行)》,会议在充分审议的基础上,对报告进行了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会议根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和《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对市“一府两院”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局长雷中喜、市人事局局长刘明忠、市交通局局长姚荆汉、市卫生局局长李力、市外经贸局局长邓平的述职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调查组所作的以上五位同志履行职务情况的调查报告,并对他们履行职务的情况进行了评议和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均为称职。测评结果公布后,五位局长作了表态发言。他们说,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述职评议,是对市政府组成部门工作的监督与支持,也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他们表示,要以这次评议为契机,针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履行好职责,为荆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本次会议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在新闻媒体上公告了述职评议的相关内容;向全市人大代表发出征求意见函;要求审计部门对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并派出调查组,分赴五位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及所属上下级机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评议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会议根据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议案,通过审议和表决,决定任命潘言成为荆州市教育局局长,耿冀威为荆州市水利局局长;免去荣先楚的荆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议案,通过审议和表决,

任命吴庭欣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刘克毅主任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作了讲话。

列市本次会议的有副市长刘捷、李祖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贺崇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先才,市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被评议对象所在部门的副职领导,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参加述职评议工作调查组的市人大代表,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办、室负责人也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刘克毅 童水清 黄迪纯 林钟梅 曾凡海 吴建国 夏述云 孙贤坤 陶正旺 毛精华 方德钧 田 平
台世雄 许友琴 杨必政 李东平 李序玖 李建明 李家栋 吴庭欣 张生舫 张茂立 张 黎 周汉英
赵 萍 陶正熙 黄绵寿 董 焰 董玉友 詹才祥 熊小毛 熊绍发

缺席:
陈楚平 范祥英 翟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