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政府200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关于200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作出后,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市长应代明两次组织召开整改动员会,学习决议,通报问题,对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搞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贤玖亲自召集相关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市政府还成立了以市审计局、财政局为牵头单位的整改督办专班,认真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市政府分管领导分别找市公安局、环保局等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谈话,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的整改要求,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积极认真地进行了整改。据统计,市审计局先后两次抽调12人,组织4个小组,对各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办,井就执行审计决定、采纳审计建议、改进财务管理等情况,走访座谈各被审计单位分管负责人13人、财会人员18人。从检查和调查情况看,整改后制定、修订财务管理制度、办法40个,拨付上年未拨资金5274.86万元,增加财政收入112.69万元,调账处理561.84万元,审计处罚增加财政收入22.38万元。现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相关部门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财务管理,严格内部控制制度

收到审计结论后,财政、地税部门以及18家预算执行延伸审计单位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审计问题,认其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如市物价局党组针对预算收入中存在的问题,专门进行了研究,克服了上解下拨工作中存在的客观困难,及时落实了审计结论。市公安局对审计整改也十分重视,局长和分管机关的副局长一起,分别找审计查出有问题的直属单位和分局主要领导谈话,要求制定得力措施,限期整改。二是制定、修订财务管理规定15个、机关管理办法25个。如市财政局今年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市直《关于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市直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备用金管理暂行办法》等15个财务管理规定,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理顺政府收入分配关系、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供了制度保证。市农业局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接待管理制度》、《小车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并明确规定“制度执行的好坏作为年终各科室、机关干部年终考核、评比的依据之一,纳入责任目标管理,对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科室、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并不得评先、评优”。通过制定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理顺了财务管理体制,严肃了财经纪律,取得了明显成效,该局仅招待费就比上年节约10万元、文印费节约5万元。市公安局通过制发《财务管理补充规定》和《车辆管理补充规定》,统一了福利补助开支标准,对车辆进行了全面清理,今年9月经费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33万元。三是狠抓基础工作。有关单位调整充实了财会人员,并组织其参加市财政局举办的财会人员培训班学习,提高了业务水平。

(二)落实审计结论,积极进行账务调整

第一,财政整改情况。市财政局按照人大的审议意见,对要求整改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纠正。一是应作未作预算收入的问题。农税局已于今年将农业特产税、契税76.69万元全额入库。二是应拨未拨的专款及资金已予以拨付。其中:外经科外贸出口贴息193万元己经分解拨付到单位。工交科省拨专款未拨付到位789.36万元已分批拨付。列预算支出未拨款6317.9万元己于今年拨付4292.5万元。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商贸科将粮食实物管理网络建设资金26万元挪用支付给商业幼儿园、供销社、财政会计学校、经济贸易学校经费补贴,已经归位。四是预算科将建设局借款170万元列预算支出,现已冲转有关科目。五是预算管理方面。2002年人大审批预算支出指标47221万元,财政分配到单位指标42721万元,尚有4500万元未分解到单位。经年末预算调整,实际支出46274万元,实际执行比预算压缩支出1000余万元。六是财政管理方面。农财科将农业局报告所需种子开发周转金30万元列预算支出,而未摆周转金及暂付款科目,今年己转作农业产业化支出。“农发办”近几年贷款给中博安居集团260万元用于特种养殖(大湖)基地的建设,市财政对该集团实行了个人股权抵押。

第二,地税整改情况。审计要求整改金额82.78万元,已整改纠正68.78万元,占应落实数的83.09%“以收取教育费附加手续费”的名义向市教育局收取费用和招待费超标的问题68.78万元,审计处理意见己经落实。

第三,延伸审计18家预算执行单位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52.9万元全部纠正。一是市环保局3个分局征收排污费少缴财政42.9万元己经补缴。二是市物价局应缴预算收入10万元系各县市代收的手续费,已经拨付各县市物价局。

2.违规收费(自立项目、扩大范围、提高标准收费)446.70万元,主要涉及市公安局系统的基层单位,以及国土资源、教育部门。其中公安局系统按市政府要求协助有关单位办理一些事项,被协助单位支付协助费、赞助费160多万元当时接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全额上缴财政,财政已作经费拨付公安局系统。市国土资源局多收的中介费42.3万元已退还原单位,欠缴的税费已向税务机关清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超标准收取工伤伤残鉴定费6.44万元己清退1.29万元,今年开始己全部按标准收取。与此同时,各被审计单位大都修订了财务规章制度,力求从制度上防范和杜绝违规收费行为。

3.预算外收入未缴专户的问题,市劳动局的36万元已全部纠正到位。

4.收入挂暂存158.2万元全部进行了调账处理。

5.虚列转移资金128.52万元己列支并己调账,审计结论全部落实。

6.超标准、超范围列支28.51万元,已基本纠正如民政局扣回个人所得税款20000元,公安局发放的福利费等33487元己如数向个人扣回。

7.无政策依据发放钱物问题。市环保局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先后出台了《市环保局关于执行部门预算中存在问题的整政措施》(荆环保文〔2003〕40号)、《市环保局关于2002年滥发奖金、福利等问题的检查和整改措施》(荆环保文〔2003〕51号)等文件,取消了无政策依据发放的有关奖金和补贴,对《审计决定》中要求向个人清退的款物大部分已经清退。

二、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部门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尽管大多数问题得到了整改纠正,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未能全部归位、违规采购未补办手续、违规收费也未能如数清退等。部分单位整改不能完全到位既有客观上的原因,也有主观上的因素。

客观上讲:一是地方财力紧张,经费安排不足,预算留有缺口,加之近两年来,国家不断取消、降低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以至以收取规费和罚没收入为主要资金来源的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致使应归还或应退回的资金、应补缴的预算外收入无法落实。如市建管办及所属4个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49人、实有职工162人,由于行政收费项目从过去的9项减少为2项,综合费率由1.4%下降到0.295%,事业经费严重不足,仅今年1—9月该办事业收支赤字就达72万元。二是大部分单位将违规收费资金纳入了,收支两条线,经财政返回后成为支出的“合规”资金来源,使审计处理决定难于落实。

从主观上看:一是财务监管乏力,责之不严,在财务管理制度上,还存在疏漏。二是少数单位两个“务必”的思想树得不牢,财经法纪观念淡薄,摆不正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为了谋求本单位的利益,而违规收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这些问题都需在今后的工作申认真加以改进。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措施

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市政府正在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大对财政财务收支管理的力度。

(一)强化审计监督,促进增收节支。

今年9月,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促进增收节支的通知》,要求审计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坚决查处截留财政收入,偷漏国家税收、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行为,保证各项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和专款专用,推进源头治腐。

(二)细化部门预算,严格预算管理。

为了规范预算行为、强化预算管理,财政部门已在部分单位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与此同时,市直机关已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今后,市政府将责成财政部门严格预算编报程序,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制定科学合理的预算标准,增强预算工作的透明度。同时,结合荆州实际,尽快制定市直机关相对统一的支出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管,确保各部门按人大批复的预算严格执行。

(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与财政体制改革相适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在政府采购方面,加大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所有的政府采购活动按规定的程序运作。在国库集中支付方面,一是扩大范围,市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从明年起都要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畴,以利于考核行政机关管理成本,节约行政经费,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肃纪律,凡违反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规定,私设小金库或将资金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管理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荆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