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机关共同行为、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法律,其所设立的行政许可设定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责任制度等等,都是现行行政许可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政府迅速作出安排部署,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在全市掀起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热潮,各项工作紧张有序、按计划顺利地推进。主要表现在三个“到位”:

(一)加强领导,确保组织力量到位

1、2003年10月28日,国务院23号文件下发后,市长应代明、副市长王贤玖就分别作出批示,对我市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04年1月29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国、全省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研究我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方案,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行了全面部署。会上,决定成立了以应代明同志为组长,王贤玖、周建国同志为副组长,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财政局、编办、物价局、整顿办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得力人员集中办公,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同时,鉴于行政许可法与行政审批关系密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合并,统一开展工作。

2、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作出的决定,2004年1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电视电话会议,各县、市、区、荆州开发区和市直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以及各地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应代明同志到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贤玖同志作了题为《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的讲话,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3、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文件精神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荆政发〔2004〕3号)和《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工作安排的通知》(荆政办发〔2004〕6号),对全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出了全面部署,同时,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将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在全市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狠抓宣传培训,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的工作部署,使广大干部能够准确理解、熟练掌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市委组织部、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市委党校四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从3月5日—4月2日对市级各部门(包括党群、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领导干部、行政许可实施人员、公务员以及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具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培训班共举办了10期,共有5143人参训,参训率为92?4%,其中县级领导干部766人。各县、市、区的培训工作也按照市里的培训范围同步进行。同时,市普法办调整“四五”普法工作方案,将行政许可法纳入了“四五”普法内容。

为切实做好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工作,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分5个阶段进行了专题宣传。市电视台组织专人专班在荆州新闻开辟“宣传贯彻行政许可法”宣传专栏,先后发表相关报道近30篇,其中有动态报道,基础知识介绍,对各阶层人士进行访谈;市电台播出专题新闻12条。荆州日报、荆州晚报也开辟专栏,先后发表专栏文章21期,动态新闻报道5篇。市长应代明、副市长王贤玖带头撰写学习行政许可法的文章在荆州日报和省《行政法制》刊物上发表。同时,市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也积极做好通联工作,先后向省清理办公室发专题稿件5篇,编发工作简报9期,省清理办公室也编发简报2期介绍我市的工作情况。组织各地各部门参加省政府法制办和湖北日报社组织的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全省共有16家单位获组织奖,我市就有市政府法制办等6家单位获组织奖。

(三)加大清理力度,确保工作措施到位

清理行政许可规定、实施机关和行政许可项目,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关键和保证。按照荆政办发〔2004〕6号文件要求,行政许可规定和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于2月15日前基本完成,并按要求向省政府清理专班报送了行政许可清理结果表。

一是清理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对各自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文件总数10960件,其中属自行设立行政许可项目130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文件4564件,其中涉及设立行政审批的文件140件,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06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属于对内的行政审批事项72项,涉及文件56件;属于行政许可事项134项,涉及文件93件。涉及行政许可的文件中,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拟保留的文件56件,涉及行政许可事项67项;许可待定的文件23件,涉及许可事项40项。对市本级自行设定的文件13件,涉及许可事项18项,市政府以荆政办发〔2004〕38号文已公布停止执行。

二是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清理,明确规定不论单位大小,不论项目多少,一律申报审查。到6月底,市直共有66个部门完成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报工作,其中无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部门有8个(监察局、审计局、农管局、体改办、纺织协会、信访办、散装水泥办、墙改办),共申报行政许可审批项目808项,经过甄别,逐项提出了初步清理意见,其中许可保留项目368项,许可待定项目222项,其他审批项目218项。10月初,清理专班依据国务院令第412号和省政府令第268号对前期的清理情况进行了最后核查,拟定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410项,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机关51个,法律、法规授权的实施机构21个。另外,许可权属国家和省级,但需市级相关部门做初审工作或转报的事项共48项。清理结果已经2004年12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以市政府令第40号公布施行。

二、取得的成效

一是行政许可法逐步深入人心。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执政为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认识到了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已开始形成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良好氛围,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推进依法行政进程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对老百姓而言,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最直接的好处在于办事比以前方便快捷,行政机关的工作作风也有了一定的改观,许多普通群众也能懂得运用这部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日趋增强。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有利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保障、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已成为全市上下的共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学习和落实《行政许可法》,各部门形成了这样的观念:对政府,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对老百姓,保密是原则,公开是例外。个人的隐私权是应依法得到保护的,而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都应该公开、公正、公平。

三是责任意识得到加强。各部门通过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充分认识到权与责必须统一,行为必须规范,有权必须有责,用权要受监督,侵权了必须赔偿。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权,来自法律的授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不是对相对人的“恩赐”,而是对申请人行使权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的一种核实和认可。行使行政权要权责统一,不能只有权力,不负责任,不受监督,违法行政要承担法律责任。行使行政权既要遵守法律的实体规定,又要遵守法定程序,忽视法定程序,就难以保证实体的公正,也是一种违法。这些行政管理理念的确立,对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证行政权的正确行使将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作为一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好行政许可法,必须改进工作作风,处处体现便民、统一效能的原则,保证政府各项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适应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新要求,市行政服务中心于7月1日经验收正式投入运行,已有27家部门进驻。运行近半年,市行政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着力打造新型政府服务模式,在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上狠下工夫。截止11月30日,中心共受理审批事项4082件,办结3909项,办结率96%,收费达234万元。平均每日受理量由7—8月份每天40件,上升到9—12月份每天60件,受理量上升了5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尚未完全统一,观念转变还需时日。行政许可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颁布这一法律的核心意义是界定政府的行政权限,打造一个适应市场经济的有限政府。行政许可法体现了新型行政法治理念,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必然导致行政许可的大量削减,在削弱权力、触动利益、加重责任的事实面前,少数习惯于“管”字当头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对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及将会给政府带来的深远影响认识不到位,有的有抵触情绪,怕失去审批权,影响本单位利益。

(二)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清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在各地方、各部门还表现得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抓得较紧,工作分工具体,责任到位,因而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各项工作进展很快,效果明显,而有些地方和部门由于重视不够,有些工作相对滞后。二是这次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于在清理过程中仍有一些认识不一致或界定不清之处,因此,清理工作存在如何与中央、省里清理结果相衔接的问题。三是少数职能部门存在漏报、错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影响了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一些行政许可事项被取消之后,因后续监管工作跟不上,在短时间内存有管理“真空”。

(三)许可权限划分不明,管理体制有待理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权力,一般应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各区、县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但由于种种原因,加上有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够明确,上下级权力一般大,因而有些行政许可实施权存在上下“争权”,交叉管辖的状况。这样,不但造成多头管理,权责不明,而且使得申请人在申请时间、空间上受到诸多障碍,同时,因被许可人分布范围太广,难以有效监督,难以做到谁许可谁监督,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便民原则和监督原则。

四、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只有熟练掌握、准确理解行政许可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才能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行政许可法的学习与培训工作。同时,要针对广大人民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加大宣传行政许可法的力度,真正做到人人皆知,使人民群众能拿起行政许可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行政许可法走进大众的生活。

(二)继续做好市本级文件的清理核对工作,对已清理出的涉及许可事项的文件,按照许可法的规定认真进行核对,分别作出修改、废止的处理。

(三)抓好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联系各自实际,建立起相关配套制度,即建立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的制度,建立健全受理、审查、听取行政许可申请和利害关系人意见、听证、招标、拍卖、考试、检验检测检疫、登记等实施行政许可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有关制度,建立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追究制度,并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四)开展有关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清理。由物价部门负责,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没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的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结合行政许可的清理结果,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再实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五)行政许可清理工作结束后,清理专班转到行政审批的清理,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全面清理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确定取消、下放、转移、合并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环节,改革审批方式,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

(六)加强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结合今年的行政执法考评工作,加强对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一是行政许可规定及实施机关的清理、行政许可配套制度建设、行政许可应公示的内容等工作;二是是否依法设立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收取费用,是否履行监督职责;三是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实施行政许可的登记、备案、审查、公布工作;四是对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许可决定的申诉、举报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实施行政许可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是否制订加强制约监督的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