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00名。我市各县、市、区和驻荆部队等选举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中共荆州市委转发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及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意见》的规定,选举产生了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98名。荆州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这498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认为,498名代表的选举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选出的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各方面的代表均占有一定的比例:工人农民160名,占代表总数的32.1%;干部172名,占代表总数的34.5%;知识分子85名,占代表总数的17.1%;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58名,占代表总数的11.7%;驻荆部队军人14名,占代表总数的2.8%;归侨侨眷9名,占代表总数的1.8%。在代表中,非中共党员118名,占代表总数的23.7%;少数民族14名,占代表总数的2.8%;妇女105名,占代表总数的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