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各位代表:
现在, 我向大会报告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人民法院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五年来的工作回顾

2000年以来,全市法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努力。

(一)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五年来,我们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全力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0527件,审结79823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5726件,审结5674件。

──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五年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6976件,审结6880件,判处罪犯7738人。2001年4月以来,按照党中央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的重大部署,两级法院把“三类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黄、赌、毒”犯罪、“******”犯罪等作为打击重点,一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受到了严厉惩治。对在我市造成重大影响的湖北第一黑案“道仁集团案”,杨义勇、王实等带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案以及魏波等长江水匪案,我们依法从重从快作出了判决,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经济领域出现了不少新类型犯罪,社会危害十分严重。五年来,全市法院依法严惩利用非法集资、贷款、票据、信用证、信用卡、合同等进行的诈骗犯罪;依法严惩虚开、伪造和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抗税等涉税犯罪;依法严惩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共审结此类案件108件,判处罪犯155人,保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过去的五年,两级法院继续依法打击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市中院依法及时审结了原襄樊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成霖,原荆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赵长玉等受贿案。全市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339件,判处罪犯457人,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两级法院加大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力度,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遵纪守法的公民不蒙冤受屈。五年来,共对45名尚未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不能证明有罪的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全市法院还认真开展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依法判处未成年罪犯783人,较好地发挥了教育、感化、挽救作用。同时,严惩针对学生的敲诈勒索、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依法调整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五年来,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调节和保障职能,依法调处社会和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纠纷,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0036件,审结69515件,涉诉标的额150亿余元。一是依法慎重处理好各类群体性纠纷案件。对农村土地、劳动争议、集资、土地有偿使用等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安定的案件,我们在依法审理的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了矛盾,减少了对抗性,维护了稳定。二是依法审理好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五年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在企业兼并、出售、股权转让、资产转让、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出现的案件;依法宣告509家企业破产还债,有力推进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中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规范交易秩序。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主体平等、意思自治、合同自由原则,共审结买卖、租赁、借款、保险、建设工程、股票证券、企业承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13902件,促进了公平竞争,维护了交易安全。四是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纠纷案件。审理中依法保护无过错方权益,依法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社会主义伦理道德。

在行政审判中,全市法院坚持维护与监督并举、支持与制约并重的原则,对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维持和确认,对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对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予以变更,保护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446件,审结3384件。此外,审理国家赔偿案件44件,决定由国家机关赔偿的31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是充分运用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手段,提高了执行效率;二是创新执行方法,通过公告督促、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集中召开债务人会议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三是对那些有履行能力而藐视法律拒不履行的当事人,坚决运用强制措施予以制裁。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13986件,执结标的额10.5亿余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与时俱进,稳步推进法院改革。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最高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推进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不断强化庭审功能。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一审案件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一律公开开庭;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和当庭宣判率逐年提高。二是全面实行公开举证、质证、辩论、认证,庭审功能不断强化。同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送达举证通知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三是推行诉讼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诉讼,避免因行使权利或者履行义务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

──全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逐步建立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从2000年开始,两级法院普遍实行了“三个分离”(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在此基础上,全面实施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案件的立案、送达、排期、开庭、结案、执行、归档等环节的制约和监督,减少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提高了办案效率。

──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改革,确保公正执行。全市法院先后成立了执行局,初步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推行执行分权运作机制,使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进一步规范执行中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杜绝暗箱操作,有效保障了执行的公正与廉洁。

──强化裁判文书改革,不断提高裁判的公信力。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努力使裁判文书全面反映诉讼的过程,反映当事人的举证、质证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裁判文书的质量评查,要求法官准确、完整表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理由及证据,通过分析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论述裁判理由,裁判文书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努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两级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努力做到让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群众打得赢官司。五年来,我们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追索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赔偿费等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共减免诉讼费200多万元。在刑事诉讼中,为657名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盲聋哑被告人、未成年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

(三)坚持革命化和职业化相结合,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几年来,全市法院把革命化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不断推进职业化进程,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两级法院以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先后开展了“一教育三整顿”、“三争创”、“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把保护先进生产力、保护先进文化、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法官的最高追求,有效地促进了法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的不断提高,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全市先后有160余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有4个基层法院、6个人民法庭、4位法官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庭、好法官称号。石首市法院连续三年受到最高法院表彰,市中院刑一庭被评为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

──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我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廉洁意识。为有效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市中院出台了“八条禁令”,制定了《法院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管理规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法院内部监督工作的通知》。部分基层法院发出倡议书,请干警家属监督干警加强廉洁自律。我们严格执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究。五年来,全市法院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39人,其中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4人。

──加强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法官的职业能力。我们继续加大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促进了法官法学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的提高。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已取得法学硕士学位的45人,在读硕士研究生8人,在读博士生1人。目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563人,占干警总数的50.22%,比1999年上升了30个百分点。其余40岁以上、未取得本科学历的审判人员,均获得法律专项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工作,五年来中院共举办各种培训班12期,培训干警1500余人次。

──加强班子建设和人事制度改革,增强队伍活力。近年来,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按照廉洁、勤政、开拓、务实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抓好自身建设,增强了凝聚力和战斗力。市中院按照“四化”方针、德才兼备原则和《法官法》的要求,协助市委把好院长提名关,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熟悉审判业务、清正廉洁、年富力强的干部被选进领导班子,优化了班子结构。全市法院普遍实行了以考试考核、民主推荐、竞争择优为核心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2000年以来,先后有198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本科以上学历的中青年干部走上了重要工作岗位,增强了队伍活力。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几年来,我们遵循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先后制定了60多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规范审判管理的各项制度。如审判流程管理、审判长管理、诉讼文书制作和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项制度。二是规范领导班子自身行为和工作作风的各项制度。包括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工作制度、院领导一岗双责制度等。三是规范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主要有院印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规定。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使内部的各项事务步入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促进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五年来,我们自觉地将法院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加强了法院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建设。对严打整治斗争和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及时向市委汇报,保证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2002年,我们针对涉及企业改制纠纷案件增多的趋势,提出了20多条措施,为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司法保障。2003年初,市委提出了“工业兴市”的战略,市中院及时出台了《关于服务“工业兴市”的十条意见》。去年,党和政府一系列惠农政策出台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增多。我们向市委提出了处理此类纠纷一般应以行政调解为主的建议,对诉至法院的此类案件,审慎受理,注重调解,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一项不可动摇的宪法原则。几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一是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五年来,我们认真贯彻市人大及其常委的决议决定,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判、重要改革举措、人事任免等事项,及时向人大报告。近两年,我们报告了实施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违法责任追究制的工作。二是积极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案件。我们实行院长负责,专人办理,快审快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五年来,市中院共收到人大常委会、人大法制委交办案件42件,已办结39件;收到人大常委会、人大法制委转办案件245件,已办结230件。三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我们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意见。两级法院还邀请人大代表旁听重大案件审判和监督疑难案件执行,对人大代表关注的案件,做到认真办理,及时回复。在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全市法院十分重视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各级政协委员的提案,有力推进了法院的各项工作。我们还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五年来,共处理群众来信26059件,接待群众来访49000多人次。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院长接待、复查听证、包案处理等制度,保证了人民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虽然有了一定进步,但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案件存在裁判不公,审理不及时的问题。二是“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三是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法官职业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四是繁重的审判任务与执法条件的矛盾依然存在。五是有的法院存在超管辖权受案、超标准收取诉讼费的问题。

几年来,我们虽然厉行从严治院的方针,队伍中还是出现了害群之马,极少数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特别是陈新华、刘宏喜等人涉嫌枉法裁判、贪污受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我院原知识产权庭副庭长陈新华在承办荆州市渊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段平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故意拖延办案时间,故意违背审判委员会决定,多次改变主管院长签发的判决书内容,私自制作两份同案号、同时间而不同判决主文的判决书,分别送达给双方当事人。省高院二审发现后,我们在20天内查明了其全部违纪事实,作出了开除其公职的处分。央视曝光后,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已查明陈新华有涉嫌枉法裁判、贪污、受贿等问题,后又牵出知识产权庭庭长刘宏喜等人涉嫌贪污、受贿问题。上述一案正在审查起诉之中。今天向各位代表报告这些问题,心情非常沉重。我们为极少数法官没有把握好自己的人生航向而痛惜,为他们破坏法官队伍形象而忿恨。他们的行为,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损害了法院的公正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司法裁判的公信力。该案的发生,教训是深刻的,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反思我们的工作:一是思想政治工作不够有力。在社会转型期,法官处于腐败与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经受不住考验,就可能从审判席走向被告席。陈新华、刘宏喜等人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放弃主观世界的改造,背弃司法为民的宗旨,背离司法公正的主题,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尽管我们着力推进了职业化和革命化进程,但对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力度不够,没有解决好少数人,尤其是陈新华、刘宏喜等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二是制度建设不完备。我们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还是不尽完善,不够严密,被陈新华等人钻了空子。三是监督管理不到位。我们注重了对审判活动的事后监督,但如何将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对审判活动全过程的监督,避免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形成法官、庭长、院长相互制约监督的机制,还缺乏有效的举措。

我们在深刻反思、总结教训的基础上,认真进行了整改。一是举一反三,全面检讨工作。我们先后召开了11次党组会,深刻剖析自己,组织全院干警查司法为民的宗旨牢不牢、查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是否突出、查职业道德修养水准高不高、查遵纪守法的观念强不强、查审判作风是否端正、查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查执行财经纪律是否严格,认清了陈新华等人违纪违法问题的根源,进一步端正了司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二是为防止裁判不公、超审限等违法情况的再次发生,我们将本院当时未结的案件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及时予以了纠正。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我们修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院印管理规定和院长、副院长、庭长及其他部门负责人责任制。四是强化内部监督,积极配合纪检、检察机关依纪依法对涉案人员进行查处,绝不让腐败分子在法院有藏身之处。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各位代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决心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司法为民宗旨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为目标,努力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提升队伍素质,实施科学管理,强化物质保障,促进司法能力和水平的全面提高,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把严打方针贯彻到刑事审判的各个环节,把杀人、抢劫、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特别是发生在校园等公共场所的抢劫、杀人等案件作为打击重点,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加大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力度,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强化司法审查职责,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更好地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

──以增强司法能力为目标,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抓班子,加强领导班子自身的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创“学习风气好、工作作风好、团结共事好、廉洁自律好、执行制度好”的“五好班子”活动。抓教育,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法院工作和法官思想实际,在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不足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使党员和法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抓争创,继续开展“争当优秀法官,争创模范法院”活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激励法官增强爱岗敬业的责任意识和职业尊荣感。抓培训,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实现由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为主转变,由普及型培训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的转变,由经验型培训为主向素质型为主转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群众信赖的法官队伍。

──以公正高效司法为目标,加强廉政和作风建设。加强对法官的审判纪律教育,有效规范和约束法官的司法行为,杜绝枉法问题的发生;教育法官增强廉洁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举报监督制度,增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养奸;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努力形成一套“不愿违纪”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纪”的惩戒机制和“不能违纪”的防范机制;切实加强审判作风建设,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下大力解决司法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良等影响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

──以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法院改革。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决定,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坚持接受人大监督的宪法原则不动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推行法院改革,围绕理顺完善法院内部管理体制、科学设置诉讼程序、有效监督司法裁判、规范法官职业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从制度上把好案件质量关,提高司法公信力。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正的裁判结果。加强诉讼调解,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和化解矛盾工作。继续加大处理涉讼上访力度,及时依法解决申诉人的合理诉求,深入做好息诉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巡回审判制度和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法院工作良性运转。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干警正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加倍努力工作,请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相信,我们将振奋精神,克难奋进,重塑形象,以审判工作的新业绩,以法院改革的新成果,以法官队伍的新面貌,竭诚回报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