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科技进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为了配合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建国带领教科文卫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对《科技进步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听取了市科技局、松滋市政府执法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中心城区沙市轻工机械有限公司、荆州菲利华石英玻璃有限公司、荆州环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大明灯业有限公司、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及松滋市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飞利浦汽车照明有限公司等企业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的有关情况。调查组还现场观看了松滋市城东工业园区的建设情况,对该园区的快速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调查情况表明:《科技进步法》颁布施行10多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及科技主管部门大力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贯穿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去,积极开展科技招商引资引智活动,努力争取和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促进了全市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推动了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迅速发展。科技工作已成为增强我市综合实力和调整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强大动力。

目前,全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人数已达19.58万人,其中科学家和工程师人数为22383人,研究开发人员6991人;拥有各类专家189人,其中国家级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2人;拥有各类科研开发机构近300家。建成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家(湖北省棉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湖北省流体控制机械工程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家(荆州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国家级CAD(计算机辅助设计)应用示范企业3家(洪城、轻机、四机赛瓦)、高新技术企业51家(2000年只有7家)、省级制造业信息化重点示范企业7家;公安县被列为全省11个技术创新示范县市之一,石首市通过了全国科技进步县市考核。2004年, 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23.7%;比2000年增长近5倍。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的主要成效表现在以下方面: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科技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我市实行了“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领导体制。市政府成立了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和副市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协调重大科技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分别召开两次以上市委常委会和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科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市科技工作,解决科技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科教兴市的决定》、《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各县(市、区)也相继制定了《科学技术发展十五规划》,出台了《关于加速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县(市、区)战略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松滋市人大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议》。

2.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工业兴市”战略的实施。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了十大产业集群,①以楚源、沙隆达、博尔德为主体的精细化工、生物农药产业集群;②以恒隆、德克雷米、法雷奥为主体的汽车配件产业集群;③以洪城、凯乐、711、菲利华、飞利浦为主体的光机电一体化产业集群;④以汉科、埃科、现代石油为主体的石油化工产业集群;⑤以四机厂、四机赛瓦为主体的石油机械产业集群;⑥以小天鹅三金电器、华意冰箱为主体的家电产业集群;⑦以奥达、一棉、金安望春花为主体的纺织产业集群;⑧以荆鹏、华方为主体的石油软件产业集群;⑨以天颐、银欣、德炎为主体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⑩以吉象、拍马为主体的林纸加工产业集群。

在应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方面,通过组织企业承担省、市CAD、CIMS(计算机集成制造)应用示范工程,加快了运用信息化改造传统产业的步伐,涌现出了洪城、楚源、四机赛瓦等7家省级制造业信息化重点示范企业。我市成为全省拥有制造业信息化重点示范企业数量最多的地市。

在工业园区建设方面,不少县(市、区)的园区建设起点高,规划科学,建设快速,政策优惠,服务优质,成效明显。比如:松滋市城东工业园区2004年3月28日正式动工,目前,园区建设做到了“天上无网、地下无柱”,完成了五路、两水、两电、两入地、五配套等18项基础工程,已接待248批中外投资商,落户企业14家,投资总额4.2亿元,在建8家,已投产2家。该园区已成为松滋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3.依靠科技进步、发展优质高效现代农业的态势良好。一是以科技攻关为重点,着力加强农业新品种选育工作。我市立足于市农科院、荆楚种业公司等科研机构,依托长江大学和中省驻荆农业科研单位,选育了大批优质高效良种,有效优化了农作物品种的品质。其中,鄂杂棉1号、4号的优质、丰产、抗病性均居国内领先水平,目前已成为我省棉花主推品种。二是依靠大院大所,筹建了一批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以湖北天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组建的“湖北省油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足荆州优质双低油菜新品种的选育及双低油菜籽深加工,推动了荆州乃至全省双低油菜产业化进程。以市农科院为依托组建的湖北省棉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长江流域同生态区形成了较强的产业规模和竞争优势。三是加强龙头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飞速发展。全市已形成了吉象、银欣、金安、天颐等一大批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带领农民依靠科技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加快科技体制改革步伐,促进科技与经济进一步紧密结合。一是建立和完善创业服务中心的孵化机制。荆州开发区创业中心2004年共引进孵化企业31家,注册资本2500万元,截止目前,在孵企业累计达到110家,注册资金达8000万元。二是建立和完善高校与企业的合作机制。市科技局已成为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的成员单位,清华大学博士生社会活动基地也落户荆州。目前全市各类企业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长江大学等大专院校的合作日益密切,把大学的科教优势与地方的科技政策优势紧密结合在一起,推动了荆州科技型企业的培育与发展。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培育机制。市科技局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市级科技计划组织工作程序,在项目的立项审查上,坚持采取专家评审制,从而保证了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公正性和科学性。2004年我市共争取国家、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81项,经费1.041亿元,较2003年增长42%,其中争取国家级项目14项,较2003年增长55%。

当前,科技进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科技法律法规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全社会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工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自觉行为还不够。2.科技进步的保障措施还不硬,科技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还不高,尤其是科技三项经费的投入比例,八个县(市、区)实际投入普遍达不到占当年财政总支出1%的法定比例,并且科技三项经费投入产生的效益还不十分明显。3.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一方面,本地的科技人才纷纷流向发达地区;另一方面,专业人才的引进还满足不了本地经济发展的需求。4.科技行政部门的职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依法管理科技工作的力度还不大。

调查组建议:

1.要进一步加大科技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将《科技进步法》纳入“五五”普法内容,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贯彻实施科技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在行动中自觉运用科技进步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总结过去,谋划新形势下我市科技发展的路子、形式与途径。科技主管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科技系统干部队伍的政治、法律与科技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行政管理、统筹协调的职能,努力解决科技工作与工业兴市、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社会发展联系还不够紧密、不够协调的问题,进一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

3.各级政府要依法增加科技三项经费的投入,达到规定比例。要集中力量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项目,保证经费的使用效益,坚决克服“面面俱到、撒胡椒面”的做法,切实发挥科技三项经费“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4.全社会要依法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同时,要积极引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亟需的专业科技人才。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0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