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视察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今年,我市“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入了考核验收阶段。为了解普法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由副主任吴建国、夏述云分别带领视察组,于7月20日—25日对公安县、江陵县、荆州区、松滋市的“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当地政府汇报,查看了有关档案资料,对被视察县市区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抽考,并采取指定和自定方式抽查了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视察的情况看,我市“四五”普法工作自2001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1)8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严格按照“一年准备、三年实施、一年验收”的总体部署,有组织、有计划实施,全面完成了普法各项工作任务。

(一)领导重视,层层建立了普法专门机构。在普法工作的准备阶段,各级各部门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行政、司法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办、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都相应成了普法专班,形成了较严密的普法领导体系。各普法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担当起了普法工作的重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了领导包片责任制;适时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动员会、现场会等各种会议,研究布置普法工作、总结推广经验;认真组织考核验收,严把普法质量关。普法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的建立健全,为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普法基础工作比较扎实,保证了普法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制定了“四五”普法规划。为了保证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各地各部门都制定了五年普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如公安县委在2001年下发了《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后,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都要下发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各乡镇、县直各战线及各基层单位也制定了相应的规划和方案。二是培训了普法骨干。各地利用党校等阵地,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普法工作的同志,举办骨干培训班培训普法骨干,为普法工作准备了充足的师资力量。江陵县先后举办了各类骨干培训班19期,培训普法骨干5030人,基本达到了每100名普法对象有1—2名普法宣讲员的要求。三是发行了普法教材。按照省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普法教材发行的统一要求,各地加大了普法资料的发行力度,下发了省编的干部读本和普通读本两种普法教材。荆州区共发行省编普法教材3万余册。为了减轻农民负担,他们还针对农村特点编印了问答式的《“四五”普法法律知识》简编读本2万册,赠送到各村,基本做到了普法教材干部人手一册,农(居)民每户一册。四是开展了试点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的需要,探索和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各地本着先试点,后逐步推开的原则,开展了普法试点工作。松滋市将南海镇、卫生局、松源公司作为普法试点,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各乡镇分别选择“一村一厂一校一部门”为试点单位,全市共办了各种层次试点162个,总结推广了一批好的普法典型和经验。五是落实了普法经费。为保证普法工作正常运转,各地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资金,基本保证了县(市、区)每年5万元、乡镇1万元的普法经费。

(三)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普法工作开展。一是狠抓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地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四五”普法的重点,采取党校培训、组织专题讲座、以会代训、集中轮训等方式,对领导干部开展普法教育。公安县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了7次“四大家”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9期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班,聘请了武汉大学、中南财经大学、省委党校、长江大学等学校的专家教授讲授《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参训人数达621人次。二是开展了“法律四进”活动。为了推动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各地认真实施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的普法方案,将普法工作落实到基层。荆州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区教育局的领导下,从公、检、法等部门选聘了法制副校长,负责指导学校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法制副校长结合自己经办的典型案件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对学生进行学法、知法、守法教育,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学校教育工作顺利进行。松滋市斯家场镇将“四五”普法的内容,编写成农民喜闻乐见的“三字经”“四字歌”,发给每个农户传唱。他们的这一经验在全省得到了推广。三是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为了推动面上的工作,各地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作为年度普法的重头戏,利用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等形式,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

(四)坚持学用结合,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提高了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在“四五”普法期间,各地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法律知识学习,并坚持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2004年,荆州区因球场路商业步行街改造,需要拆迁43家商户、12家单位及住户,涉及人多面广。为了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政府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房屋拆迁法律法规,聘请法律顾问,制定拆迁方案。由于严格依法办事,工作认真细致,不仅保证了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而且降低了行政成本,节约拆迁费近50%。二是促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依法治理是普法工作的落脚点。各地在开展普法工作时,坚持以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巩固普法成果。松滋市坚持把普法工作和推行执法“两制”相结合,对全市执法队伍和执法行为进行整顿,清退临聘人员140人、违规执法人员6人,取消违法文件9份,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三是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通过普法,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司法公正得到了进一步体现,民主权利依法得到了进一步保护,公平正义得到了进一步伸张,一些社会矛盾依法得到合理化解。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通过视察表明,我市普法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律观念不强,缺乏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少数地方和部门对普法工作的认识不高,工作不力,普法教育流于形式;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农村、个体工商户、流动人口的普法还存在死角死面;普法工作机制刚性不强,有些领导和干部对普法工作产生了畏难和厌倦情绪。

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就继续抓好普法工作提以下建议:

一是要统一认识。当前,我国正在进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和谐社会必须是法治社会。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与全社会公民的法律素质息息相关,而公民的法律素质需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来逐步提高。因此,普法工作是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普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要坚持分类指导。要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学习内容,因人、因事、因时安排。要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制订不同的普法标准。即对各级领导干部、对公务员、对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对广大农村坚持实事求是,提出不同要求,真正使普法教育收到实效。

三是要抓住普法的薄弱环节。农民、个体工商户及流动人口,居住比较分散,工作、生活的规律性不强,组织起来比较困难,是普法的薄弱环节。对这一部分普法对象,必须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辟普法专栏,制作法制专题节目,扩大普法的覆盖面。要建立便利多样的普法阵地。如在农村、社区设立固定普法橱窗,举办黑板报,及时向广大群众传递法律知识和信息。

四是要坚持学用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努力建立法制政府。要加大司法改革力度,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实现司法公正。要充分发扬基层民主,加强基层法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的内容村民自治制度。要积极推进企事业民主管理进程,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五是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普法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求,着力建立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完善考核机制,将普法工作与领导干部任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实行综合考评。要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一把手”的普法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要积极构建大普法格局,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指导规划,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局面。

 

市人大常委会“四五”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视察组

200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