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轮一同志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2005年10月28日)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办教育促进法》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将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形成审议意见,请市政府和教育部门按照审议意见提出的要求,认真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两法一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两法一例”的贯彻实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贯彻实施“两法一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在三个月内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对市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调卷审查的情况报告。在8月底至9月底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市人大内司委抽调15人,对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60件案件进行了调卷审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认为,市公、检、法机关在提高办案质量,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而且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市公、检、法机关要以这次调卷审查为契机,进一步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增强依法办案的意识,努力提高办案质量;要加强对司法干警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要进一步完善执法“两制”,严格按照执法“两制”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要针对调卷审查反映出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查机制,对办理的案件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加大整改力度,并在今年年底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是对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市物价局进行工作评议。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职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同时投票决定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市物价局作为今年的工作评议对象。在被评议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通过为期一个月深入细致地调查,为常委会开展工作评议提出了负责的调查报告。在分组评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认真地评议,对三个单位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应该加以改进的问题,最后对被评议单位进行了民主测评。从评议的情况和评议的结果来看,这次工作评议是客观公正的,与人民群众的反映和这三个单位的工作情况是基本相符的。希望被评议单位正确对待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戒骄戒躁,发扬成绩,正视工作中不足,把市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当作依法行政、改进工作的动力。

开展工作评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和改进市“一府两院”的工作,使“一府两院”自觉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虽然评议工作已告一段落,但并不等于整个评议工作已经结束。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实施方案,评议工作将进入整改阶段,这是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将综合汇总这次会议的评议情况,形成书面“评议意见”,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反馈给三个被评议单位,并通报有关机关。请三个被评议单位接到书面“评议意见”后,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查找根源,制定整改方案,并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希望被评议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通过这次评议,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勤政廉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荆州做出新的贡献。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全部进行完毕,现在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