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事局局长 刘明忠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公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

 

《公务员法》从200611日起开始实施。一年多来,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下,我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积极稳慎,学习宣传认真扎实,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平稳有序,其他单项法规正逐步入轨运行,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荆州市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施公领导小组”和“施公办”),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在市人事局集中办公。市直实施单位和县市区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健全了工作机构。

 

《公务员法》的主管部门是组织、人事两个部门。根据中发〔20069号文件精神,明确人事部门负责政府行政机关的实施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等“六类机关”和行政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人员的实施工作。在分工的基础上,组织、人事部门及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工作、统一研究政策、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检查督办,密切配合,形成了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整体合力。

 

(二)抓好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公务员法》颁布后,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较好。

 

一是各级领导带头学。如,市级领导人手一本《公务员法》,采取中心学习小组、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不少县市组织了“四大家”领导和实施单位负责人进行学习。监利县还请省人事厅厅长张兆本进行专题讲座。

 

二是主管部门率先学。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层层举办《公务员法》学习讲座、知识竞赛和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讨论,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还开辟专刊广泛宣传。

 

三是实施单位组织学。各实施单位采取办专栏、讲座、讨论、自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市施公办先后在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单位进行集中宣讲,市人事局还把《公务员法》列为军转干部培训的必备科目。

 

四是工作骨干重点学。市施公办先后组织6个批次30多名工作骨干专门赴外省和省内其他地市学习登记工作经验,同时,举办了市直实施单位、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和科长《公务员法》骨干培训班以及公务员登记工作骨干培训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培训班等。

 

(三)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充分准备

 

对全市实施单位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事业单位的编制、职数、人员进入的方式和时间、财政供养方式等进行专题调研,以便全面掌握情况。同时,对石首市、松滋市、洪湖市和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法院进行了重点调研。配合省施公办对公安县、监利县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研,仔细解剖难点问题。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在荆州区和市直单位进行模拟登记调研,查找矛盾,摸索登记办法。

 

(四)制定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

 

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荆州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并在全省率先上报省施公办审批。2006915日,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工作会议,作出全面部署,使各地、各实施单位做到了“四个明确”:

 

一是明确任务。实施《公务员法》的总体工作任务是: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的规定,全面实施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培训、交流与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申诉控告等各项公务员管理制度。通过3-5年的努力,逐步建立起管理机制健全、充满生机活力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公务员制度,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荆州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当前《公务员法》入轨运行的工作任务是:根据中、省的统一部署,重点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与级别确定、工资套改、事业单位参照管理等四项实施工作。

 

二是明确范围。按照使用国家行政编制、一级机关的原则,由组织、人事、编制三部门提出初审名单,经市施公办审核,提请市施公领导小组和市委常委会审定,市直实施单位有57家,其中市政府行政机关37家,“六类机关”20家。

 

三是明确步骤。实施《公务员法》入轨运行的工作顺序是:先公务员登记,后确定职务与级别,进行工资套改;先启动实施《公务员法》的单位,后启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先启动市直单位,后启动县市区及乡镇单位。

 

四是明确责任。公务员登记是组织登记,整个登记工作由各级组织和单位负责,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各地、各单位一把手是实施《公务员法》的第一责任人。

 

(五)严格执行法规,稳慎组织登记

 

按照中、省要求和实施步骤,我市公务员登记工作进展比较顺利。目前,市直57家实施单位中,已有55家结束登记工作(“六类机关”20家、政府部门35家);2家单位因矛盾较多,正在协调解决中。县市区的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工作全面展开,进展正常,可在四月底基本结束;江陵县早于春节后基本结束登记工作。在登记工作中,做到了严格规范、积极稳慎。

 

一是明确政策。对编制、职数和条件等作出了明确界定。

 

二是规范程序。市直实施单位按照核准的编制和领导、非领导职数以及登记条件,提出登记、暂缓登记、分开登记和不予登记的对象,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填写《荆州市公务员登记预审表》,报市施公办预审。预审通过后,进行公示,再呈报正式审查材料,分别由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或人事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县市区参照市直单位工作程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审批。

 

三是严格审批。我市在审核审批中,做到了“五个一致”,即严格审查编制情况,做到登记人员与单位编制相一致;严格审查基本条件,做到登记对象的基本情况与登记政策条件相一致;严格审查档案材料,做到登记资料与原始档案材料相一致;充分掌握公示情况,做到预审情况与群众认同相一致;严格规范登记呈报材料,做到文字资料与电子文档相一致。

 

四是强化督办。这次公务员登记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县市区,主要原因是县市区积累的矛盾突出、问题较多。市施公领导小组把督办的重点放在了县市区,重点做好“三抓”。即:通报情况抓进度。市施公办采取简报和公函形式,及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按时启动,按时完成;巡视督导抓重点。市施公领导小组几次派出巡视组,分别对矛盾突出的县市区,加强政策指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现场督促工作进展;领导督办抓难点。针对个别县市区启动慢的问题,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直接与党政一把手通电话,提要求,督促按计划尽快启动工作。

 

五是确保稳定。登记工作中,注重深入实际,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做到思想稳定、队伍稳定、社会稳定。实际操作中,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关系。对多年来积淀的矛盾依法处理和解决。如对于因机构改革分流未到位的人员,采取分开登记、只套改工资等多种形式妥善处理。处理好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切身利益的关系。一方面严格条件,严格审批,确保公务员登记工作质量;另一方面,对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妥善安置,做到“有情操作”。处理好积极推进公务员登记与保持机关稳定的关系。各地各单位正视矛盾、及时发现问题,正面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来访,把问题解决在本单位,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了机关工作稳定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

 

(六)积极推进工资套改,切实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目前,市直实施单位已审批套改兑现工资达90%以上;市委书记办公会议确定的参照公务员工资套改的27家单位中,已审批套改兑现工资达85%以上。县市区在展开登记工作的同时启动工资套改工作,进展比较正常。

 

(七)初步成效

 

我市的《公务员法》实施,初步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是公务员管理逐步依法规范。如违规进人得到有效控制,不规范“改任非领导职务”等现象得到较好遏制。

 

二是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法治意识有所增强。通过学习宣传和实施《公务员法》,不断纠正一些传统的观念和管理方法,逐步确立了依法管理的导向,增强了各级领导、《公务员法》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的法治意识。

 

三是公务员队伍素质有所提高。对公务员身份重新进行认定,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的条件进行公务员登记,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素质。

 

四是增强了公务员的责任感。公务员登记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公务员的身份、保障公务员的权利,提升了公务员对自我职业的认识和身份的认同,增强了公务员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有的基层组织和有的领导的依法管理公务员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

 

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杜绝公务员管理上的不依法、不规范现象还需要一个过程,需要在配套制度建设中不断加强法治意识。

 

(二)长期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消化

 

在《公务员法》的实施中,要解决的历史积淀问题较多。如,因历年机构改革缩减编制、分流途径有限等原因,有些单位人员大量超编。对这部分超编人员,省里政策规定,只能套改工资,与在编同类人员存在政策差异,工作的平衡难度很大。此类矛盾的消化还需要一个过程。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配套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对事业单位的吸引力较大,出现了“争”、“挤”参照管理的现象,存在一部分事业单位既想获得公务员身份,又想享受职称工资待遇等问题,如何按照中、省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处理好这些问题,也有大量思想教育、宣传解释和配套管理工作要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大《公务员法》的宣传力度,增强依法管理公务员的意识

 

抓住登记和工资套改的契机,利用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公务员法》的宣传力度,使《公务员法》的规范管理、依法监督、保障权益的立法宗旨得到广大公务员认识、接受、理解和支持,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带头学法、守法、执法。

 

(二)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务员法》的入轨运行工作

 

力争在年底全面完成实施《公务员法》入轨运行工作。一是近期完成市直公务员登记和工资套改煞尾工作。二是加强对县市区实施《公务员法》的督办和检查指导,力争四月份完成公务员登记和尽快完成工资套改工作。三是按照中、省统一部署,下半年择时启动全市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上报、审批工作。

 

(三)完善配套的公务员单项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科学的公务员管理体系

 

依照《公务员法》及其单项法规,结合荆州实际,从公务员队伍的“进”、“管”、“出”三个环节入手,建立起规范科学的公务员管理体系。当前的重点是建立“凡进必考”和非领导职务规范管理制度,切实解决不按规定进人、“改非”等问题。

 

(四)大力开展公务员培训

 

拟定今年组织全市公务员轮训,重点学习《公务员法》。抓好公务员初任、任职、专门业务、知识更新培训,并逐步制度化。

 

(五)严格执法和监督,不断强化《公务员法》的权威

 

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法》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能,严格依法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采取行政检查、审批等多种措施和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引导和督促实施单位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务员法》及其系列单项法规。定期或不定期邀请市人大视察《公务员法》实施情况,加强依法监督。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委员批评指正。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