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奏响富民强村幸福曲 铺就乡村振兴锦绣路 ——荆州市2021年“乡村振兴荆楚行”启动

日期:2021-07-30 来源:荆州日报

7月29日下午,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21年“乡村振兴荆楚行”正式启动。

会上,市人大农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2021年荆州市“乡村振兴荆楚行”总体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执法委分别介绍我市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方面所作努力和取得成效。

市卫生健康委:爱卫运动塑造乡村振兴新风貌

近年来,我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扎实推进卫生先进创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农村改厕等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活动,以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共推厕所革命、共促卫生健康”、“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庄、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提升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

着力实施城乡环境整洁行动,农村厕所革命有序推进,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无害化厕所改建阶段性任务全面完成,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改善,居民卫生健康意识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以上。

大力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打造人居环境的亮点工程。截至2020年底,公安县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洪湖、石首市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创建国家卫生乡镇13个、省级卫生乡镇53个、省级卫生村513个、省级卫生社区168个。

下阶段,我市将结合卫生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普及卫生健康知识,不断巩固扩大卫生城镇、卫生社区(村)创建成果,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居民卫生文明素养,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建设文明健康、美丽宜居乡村。

 

市生态环境局:治水兴村 描绘发展新图景

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问题、目标为导向,选择典型区域先行先试,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工作思路,从“查、治、管”三方面,深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经对各县域内的黑臭水体进行排查并多次核实,已确定72条水体为国家清单、5条水体为省级清单,共计77条黑臭水体,目前各地正在逐步开展黑臭水体治理。

一方面,我市在部分村庄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将城镇附近的村庄生活污水纳入乡镇污水处理厂,结合农村改厕,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因地制宜修建集中式或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利用地理条件建设小型人工湿地、生态塘等,有效治理和管控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恢复水体功能。

另一方面,以长效管护促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巩固,通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合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源的环境污染问题,全市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高。

“十三五”期间,我市共争取农村污水及黑臭水体治理方面的项目12个、中央专项资金6164万元,完成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312个建制村整治任务。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28个建制村任务正在逐步实施。

 

市乡村振兴局:发扬脱贫攻坚精神 筑牢乡村振兴根基

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后,我市探索建立脱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强特殊困难群体监测帮扶的通知》,全面建立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实现工作常态化。

今年5月,全市对所有的脱贫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稳岗就业等情况全面开展排查,共排查问题线索318条,其中25条“两不愁三保障”风险隐患线索已采取相应措施。

我市建立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开展防返贫监测排查,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针对性进行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发放产业奖补。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劳务输出,优先安排到公益岗位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综合性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动态监测范围,落实了针对性帮扶措施,没有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下一步,我市将发扬脱贫攻坚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我市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市住建局:污水处理“治”出美丽新农村

2017年2月,我市全面启动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规划新建、改建10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规模10. 54 万吨/日,主次管网总长度1230 公里。至2019 年底,全市所有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转入试运行,目前均运行稳定,出水水质全部达到一级A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水体污染问题。

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事关民生福祉。市住建局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多措并举,确保管网合理布局、工程快速推进、设施稳定运行。在政府财政保障的基础上,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全面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完善管理机制,提高调度水平,确保污水管网排水通畅。制定详细绩效评价细则,通过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促使运营单位高标准履职尽责。

我市乡镇污水治理工作获得省政府充分肯定,全省第一个现场会在荆州召开。

下一步,我市将紧紧围绕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设施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这一总体目标,进一步扩大前期治理成果,拓展管网覆盖范围,真正做到管网应接尽接,污水应收尽收;进一步强化污水管网日常排查,确保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进一步强化污水处理工作日常监督考核、绩效评价,构建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市财政局:财政投入更有力 乡村振兴启新篇

财政支持 点燃乡村振兴新“引擎”

财政部门持续聚焦财政职责,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大资金筹措、整合、监管力度,让乡村美起来。

2018至2020年,在保持本级财政投入相对稳定并逐年增长前提下,统筹整合农村交通、水利、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43项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包括农村行路难、饮水难、入厕难等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还充分利用发行地方政府债券、PPP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累计投入6.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服务农村“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

近年来,全市共争取上级资金16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4.5亿元用于美丽乡村试点建设,包括1个国家级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1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及95个省级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探索实施路径。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市农业农村局:根治村庄“脏乱差” 实现村庄“强富美”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五整治二提升”为重点,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主抓手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切入点,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乡村面貌得到显著改善。  

全市坚持规划先行,抓好顶层设计、村庄规划、“一把手”工程,建立多级联动推进机制,形成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直部门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具体实施的同频共振格局。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联点共建机制,围绕“7+N”目标开展工作,累计建改农村户厕32.26万户、农村公厕1783座,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9.6%。

补齐短板弱项,农村饮水安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公路全面提档升级。全市纳入省级美丽乡村试点村73个、示范村146个、整治村557个。荆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村庄绿化43万亩,建设省级森林城市6个,国家森林村庄15个,省级绿色乡村25个。

下一步,我市将在远近结合、点面结合、干群结合、建管结合上做文章,实现农村改厕向无害化转变、农村垃圾向常态化保洁转变、农村污水向生态化治理转变、粪污向资源化利用转变,让乡村环境更生态、基础设施更完善、公共服务更便利,各地村庄宜农则农、宜游则游,将美丽资源不断转化为美丽经济。

 

市城管执法委:文明之花绽放在乡村田野

市城管执法委围绕部门职责,从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治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三个方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三年全达标行动中,市城管执法委统一协调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市117个乡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乡镇垃圾中转站99座、生活垃圾末端无害化处理设施12座。

我市实行“政府主导、村民自治+市场化作业”的运作模式,健全垃圾收运资金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环卫作业质量监管体系,已经形成常态化。

目前,各县市区均制定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工作职责,逐步完善分类投放设施。2020年,我市八岭山镇杨场村、锣场镇向湖村、岑河农场青岗岭分场等15个村被评为湖北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下一步,我市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原则,进一步分析总结示范村创建的工作经验,逐步扩大农村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