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国资委主任  刘贤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200411月,市委、市政府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要求和国务院颁发的《条例》的精神,组建了荆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正式挂牌运行,市委、市政府赋予了三项主要工作职能:第一,全面负责协调市直国有企业改制改革。第二,对首批18家出资企业实行管资产、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第三,全面负责监管市级国有企业资产。两年来,在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们认真贯彻实施《条例》,竭尽全力履行好出资人职责,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出资企业的监管逐步加强

我们以出资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为突破口,进一步落实监管的目标和责任,依法实施对出资企业的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出资企业授权经营制度。

一是贯彻市政府纪要精神,做好出资企业清产核资及交接工作。为了理顺市国资委与出资企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关系,确保出资人职责的到位。市国资委按照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7号文件的要求,主动到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沟通协调,及时组织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摸清了企业的家底,确保了大多数出资企业人、财、物的顺利交接。据2006年统计,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量为147.6亿元,其中国有资产占23.4亿元;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量为101.2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3.9亿元,固定资产24.9亿元,长期投资14.5亿元,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17.9亿元,国有资产17.3亿元(其中国家资本14.9亿元)

二是召开出资企业负责人会议,落实企业经营目标责任。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市国资委都分别与七一一厂等10家出资企业签订了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工作业绩责任书。今年上半年,我们就出资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履职的情况召开了述职大会,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会议并听取了汇报。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建立资产经营责任体系。近两年来,我们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先后出台了《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等54个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目前我们正在起草《荆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荆州市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

(二)企业改革深入推进

2005年起,市国资委开始全面负责全市的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努力做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处理以前国企改制中的许多遗留问题,二是全面规范改革改制程序,继续推进未改制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截止20075月,市直共有246家国有(集体)企业纳入改革改制,已完成230家。其中,工业企业93家,完成88家;非工业企业153家,完成142家。93家工业企业中,已实行民营化改制的42家,实行关闭破产的41家,实行并购重组、租赁经营等改革形式的5家,有5家企业的改革正在进行中。153家非工业企业中,已实行民营化改制的59家,依法实施破产的9家,实行关闭处置等改革形式的74家,有11家企业的改制改革正在进行中。

市直246家改制改革企业,职工总数为126874人,其中工业企业95463人,非工业企业31411人。需要安置资金近21亿元,其中93家工业企业约需要资金17亿元,153家非工企业需要3.5亿元。

市直国有企业改革是在面临较多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推进的,能取得今天的变化与成效,主要是市委坚强有力的领导,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市企改办一批又一批工作人员接力努力的结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确定了多样化的改革形式。对资产状况较好,资产负债率较低的企业,整体实施民营化改制;对资产状况较差,资产负债较高,生产经营停止的企业,实施分离改制;对严重资不抵债,生产经营停止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或关闭处理;对生产经营有困难,但产品市场看好的企业,鼓励外来企业并购重组。

二是千方百计地提高职工安置费的兑付能力。为了防止变现资金流失、市企改办开设了职工安置费用统一支付劳动专户,确保变现资金全部用于职工安置;凡进入破产的企业,职工首先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进入失业,让职工在破产前即可获得失业金,让职工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对少数资产变现难的企业,由土地部门对资产予以收购,力争让职工的安置费尽快到位;对少数特困企业所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市委、市政府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用于弥补。目前市直已筹集1.55亿元,其中开行贷款1亿元,本级财政自筹5500万元。

三是统一执行国企改革的操作程序,增强国企改革的规范性。近两年来,我们按照国务院关于国企改革改制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国企改革改制的操作规程,努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每个企业的改革方案,首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同意,然后经市国企改革方案组评审通过;每个企业的职工安置费用,必须经市劳动部门审核备案;凡纳入改制改革的企业,对中介机构的评估报告,必须经专家评审组进行全面严格地评审,然后由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进行核准;凡改制改革企业处置资产,必须经国资委批准,并进场公开交易。

四是把改革与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市直的国企改革,吸引了众多的外来投资者,为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现已有沙隆达集团、小天鹅(荆州)电器、三金电器、名流集团、神华集团等企业实现合资、转让经营,另有一批企业,如荆大公司、神电公司、九隆公司、奥达公司等正在洽谈实施之中。

(三)产权管理不断规范

在产权管理上,我们以企业改革改制破产中的产权监管为重点,全面规范产权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促进国有产权的合理有序流转,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是认真开展产权登记。按照《省国资委关于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有关政策精神,积极开展企业国有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全市共登记国有产权单位145户,登记国家资本29.33亿元。其中,市直企业28户,登记国家资本20.96亿元;县市区117户,登记国家资本8.37亿元。

二是严格实行资产评估。我们制定并严格按照《荆州市市直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及评估结果核准工作规程》的要求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了核准备案。从2005年至今,通过资产评估共调增国有资产2.06亿元。

三是全面推行进场交易。在企业国有产权全面实现进场交易的基础上,又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纳入了进场交易的范围;严格按照规定环节规范进场交易、竞价转让的行为,有效防止了低估贱卖、自买自卖、暗箱操作等现象的发生。仅2006年,市产权交易中心就完成国有产权交易40笔,成交金额1.516亿元,其中有14笔的成交额高于评估值,有的甚至比评估值高出60%以上。

四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荆政办发〔200635号文件转发了市国资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了一次产权转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红帆塑料、自来水、公交公司等企业,纠正了红帆塑料等少数单位在国有产权转让中不规范行为,确保了国有产权合理有序流动。

(四)不良资产处置卓有成效

我们紧紧依托古城投资公司这个平台,按照“公司化、市场化”的原则积极推进企业不良资产及债务的集中统一处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不良金融资产打包处置扎实推进。为了帮助企业减轻债务包袱,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于去年成立了“市不良金融资产打包处置领导小组”,并责成市古城国有投资公司打包缩水回购4家金融资产公司60多亿元不良金融债权,市国资委以古城公司为平台,重点抓了涉及市直企业的不良金融债权的清收处置工作,尽管清收遇到了很大困难和阻力,但我们正在努力工作。目前已清收回了部分实物资产和货币资产。

二是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有序进行。两年来,我们共核销市直6家企业不良资产损失14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损失1194万元,流动资产损失253万元;已处置实物残值资产18万元,处置回收残值资产收入16.3万元。

三是已核销流动资产的债权移交工作开始启动。根据市政府41号令的规定,我们已着手对近年来已核销的流动资产债权进行清理,并准备将债权全额移交古城公司,由古城公司统一管理、集中处置清收。目前,移交债权的资料整理工作正在进行,预计第一批转入古城公司的流动资产债权为1167万元。

(五)综合监管力度加大

市国资委以财务监督、案件查处和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工作,有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是认真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2004年以来,我们共受理国企改革信访件29件,现已办结23件,转县市办理2件,转相关部门办理1件,与相关部门共同办理1件,正在办理的2件。市国资委会同市纪委、信访局等部门,狠抓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结案处理工作,追缴了部分流失的国有资产。通过案件查处,预计可挽回国有资产流失近2200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了企业负责人会议,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了国资委系统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此项工作得到了市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范围有待进一步明确。按照《条例》的规定,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国资委不行使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政府其他机构、部门不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但目前我市还有大量的企业国有资产分散在不同的社会经济管理部门和专业职能部门,没有纳入市国资委的出资人监管范围,造成了多头管理,有时又无人管理的局面。这既不能整合资源,发挥国有资产最大效益,又形成了国家权力部门化倾向,同时也影响了国有产权的规范、有序的流转。

2、国企改革改制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近几年来,在改革改制方面,尽管市委市政府竭尽全力筹集了1亿多资金用于职工安置,但由于市财政困难,还有四个方面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到位,有待分期分批逐步解决。

一是以出让资产的形式,将职工安置费带入新企业的,职工安置费到位情况不理想。市直已改企业,需要一次性支付给职工安置补偿金大约7.36亿元,目前已支付大约5.45亿元,还有1.91亿元没有支付,实际支付比例为74.04%。尽管市政府和市企改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少数改制企业以负资产没有弥补、资金调度困难等种种原因推迟兑现和支付职工安置费。

二是部分破产、关闭企业的退休职工的医保问题还没有解决到位。市直28家已实施整体破产的工业企业中,由于资金筹措还没有完全到位(需要1000万元),有16家企业计5000多名退休职工的医保问题没有解决。

三是部分国有企业发行的职工内部股兑现迟缓。市直有20家国有企业发行职工内部股、涉及金额约3.83亿元。这20家企业有13家企业改制时,以股转债的形式转入到新企业,涉及金额1.16亿元。还有7家企业没有转为企业负债。

四是分离改制后的存续企业依法破产进展比较迟缓。市直37家存续企业中目前只有14家由法院破产立案或终结,尽管市委市政府亲自出面做工作,市法院、市国资委也很重视,但由于债务问题还没有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还有23家企业没有进入破产程序。

 三、今后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要抓手,加大对《条例》宣传力度,按照《条例》的要求,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我们打算一是进一步抓好出资企业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制度,三是进一步提高国有产权管理、转让、交易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将重点抓好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工作,重点解决好国企改制中的遗留问题。

1、积极推进存续企业破产工作。

①建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破产力度,组建专班,加快存续企业立案破产工作进程。

②第二批市场运作的不良金融债务打包处置工作已启动。我们将敦促古城公司要想办法加快进度。

③已经流入到自然人手中的债权,将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地回购。

2、积极稳妥地做好职工内部股的兑现工作。

①对已带入新企业的13家股转债的内部股(涉及资金1.16亿元),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的偿还督办力度。规定这些企业的资产变现、抵押等工作,都必须报经市国资委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是督促企业承诺必须在两年内分期分批地兑现完毕。

②对已关闭的七家企业(如荆江股份、物兴、佳鹰等),其资产变现后,将按“职工安置到位后,优先安排资金解决股票问题”原则,尽力解决好这一问题。

3、切实解决好20家破产关闭企业退休职工医保问题。目前,市政府已筹措到位部分资金用于解决这一问题,根据市政府〔200642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我们将再筹措部分资金,彻底解决这些遗留问题。

4、扎实做好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①尽快出台《荆州市市直民营化改制企业安置职工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将向该类企业派出监事,加强其资产管理,完善资产处置办法。

②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检查,并及时通报督办。

③进一步落实民营化改制企业负资产的弥补工作。一方面,组织相关部门清理确认其负资产,另一方面,认真落实荆财字〔2002187号文件精神,支持民营化改制企业的健康发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是关系全市国有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深感任重道远,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推进国企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责任编辑:韦家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