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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州市委关于牢记嘱托担当作为 加快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日期:2018-08-06 来源:荆州日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荆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的《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决定》,奋力谱写新时代荆州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

1.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期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湖北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把脉定向、掌舵领航,对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赋予了历史使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荆州重要讲话精神,饱含着对荆州发展的殷切希望,是做好新时代荆州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于我们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荆州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2.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方针,明确了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的主攻方向,明确了新时代湖北改革发展的使命担当。荆州在长江经济带中具有独特地位,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中,荆州迎来历史机遇,肩负特殊使命。我们要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谱写新时代荆州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3.认真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落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校干部教育必学内容,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中之重。坚持办好“新时代湖北讲习所(荆州)”,丰富形式,注重效果。坚持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决定》相结合,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融会贯通,一以贯之,真正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二、坚定不移打造“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

4.坚持铁腕治污。进一步完善化工园区规划,开展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和工业园企业排污专项整治,督促沿江1 公里内化工企业在2020 年底前完成关改搬转任务,园区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污染达标排放。积极开展水环境治理,2020 年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业面源污染“一控两减三基本”治理措施全面落实,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推进尾矿库、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综合治理,2019 年底前完成尾矿库治理任务,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2020 年底前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处理率不低于70%. 5.加快生态修复。深化“绿满荆州”行动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年均新增造林面积60 万亩以上,力争到2020 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5%.全面完成长江干线非法码头、非法采砂整治及岸线复绿工作任务,打造城市滨江风景带。推进还湖还湿,加大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四湖流域综合整治和荆南四河流域整治。严格落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全面推行湖泊“人放天养”,持续开展“水葫芦”“水花生”清理,确保河畅水清岸美。

6.构建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正确把握“五大关系”,用好长江经济带发展“辩证法”,持续推进生态长江建设。深入落实河(湖、库)长制,为长江配备护岸管理员。实施生态项目,打好“长江牌”“生态牌”,争取更多生态项目布局荆州、落户荆州;加快推进中德生态示范城和中法生态示范城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教育。

三、坚定不移推动荆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7.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依法、合规、按程序处置各类风险,认真做好金融、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养老保险支付等方面的社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紧紧咬住“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锚定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深入实施产业发展、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安全、就业扶贫、整村推进、扶志自强、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八大攻坚行动”,坚持扶贫与扶志、扶能、扶智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决打好脱贫攻坚“翻身仗”。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动摇,加快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持续推进“六大专项整治”,重拳整治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

8.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夯实发展平台,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加大产城融合力度。壮大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主导产业吸附力。大力培育上市公司、百亿企业、“隐形冠军”。突破性抓好以现代物流、文化旅游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实施“互联网+服务业”行动,加快发展商贸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新业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简政放权,深入实施“三去一降一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业、节能环保领域支持力度,提升科技金融、绿色金融融资比重。建设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9.凝神聚力扩大投资。强化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地位,统筹抓好招商引资、向上争资、政府投资、市场融资,不断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活力与后劲。围绕“六大主导产业”,在垂直整合上做文章,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千方百计引进高质量企业,引领上下游关联企业加快技改升级,不断增强支柱产业核心竞争力。谋划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力争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挤进国家、省级项目库。加快“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持续优化三个功能区和18 个园区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体制机制。加快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推进铁、空、路、港等在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江陵煤炭储配基地、盐卡综合物流园、石首港及湘鄂边物流融合发展区等重点物流园区发展,提升“一港十区”服务能力。按照市场化取向,做大政府融资性担保平台,组建市级融资担保集团,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

10.做强做大县域支撑。牢固树立“全域荆州”理念,坚持全市“一盘棋”思路,积极推动江陵县、公安县撤县设区和监利县撤县设市,推动“一城三区”与江陵、公安、松滋、石首、监利、洪湖一体化发展,实现更高效率的资源配置、更高水平的产业布局,形成既协调统一、又各具特色的差异化发展格局,打造错位发展、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荆江经济带。支持县市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集群,提升县域开发区产业承载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县打造对外开放合作的“口子镇”。加强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打好扩权、财政、金融、人才、土地、电力政策“组合拳”。开展8 个县市区、3 个功能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竞赛拉练,支持激励县域经济竞相发展、争先进位。

11.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以深化党政机构改革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务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向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在荆州开发区试行“证照分离”改革,切实降低企业“时间成本”。全民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构建竞争有序、统一开放的市场环境。统筹推进科技创新、国企国资、农业农村、综合交通运输等领域改革,使荆州成为要素聚集的创新高地。扎实推进荆州口岸对外开放和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积极支持出口额较大的企业申请海关高级认证资质,切实降低通关成本。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四、坚定不移建设江汉平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

12.坚持规划引领有序推进。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长江大保护相结合,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着力完善规划、壮大产业、培育主体,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坚持突出产业特色,做足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文章,扎实推进富美乡村建设。

13.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和供销社综合改革,鼓励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认真落实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大力推广“双水双绿”种养体系,做大做强绿色水稻、绿色水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业品牌。大力实施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三乡工程”,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上山下乡”。注重挖掘乡村多种功能,打造一批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支持监利县、公安县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支持石首市建设中部地区绿色发展新型试验区。突出农业特色,加快高新区发展,努力打造“中国绿谷”。

14.优化农村生态环境。聚焦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扎实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以江陵县为整体推进试点,到2020 年基本实现全市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抓好农村植树造林,结合林业产业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全域旅游发展,做到能绿尽绿、应绿尽绿、见缝插绿。完善“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工作机制,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水、电、路、气、网“最后一公里”。

15.推动乡村文化繁荣。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提升农民精神风貌,促进农村文化繁荣发展。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生动解读党和政府各项政策措施。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引领,以“十星文明创建”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镇、村、家庭、农户等系列创建。

五、坚定不移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16. 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质量和社会保障水平。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配套衔接,强化就业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 我选湖北。凤鸣荆州”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工作,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特定人群特殊困难的帮扶、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力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改进便民服务,巩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成果,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快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17.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支持长江大学“双一流”建设、荆州职业技术学院争创全国优质高职院校、湖北中医高专创建应用型本科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抓好重大疾病防控,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发展老龄事业和产业。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扩大群众体育有效供给。

18.不断创新社会治理。加快法治荆州建设进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大村务、社务公开力度,健全村(居)民议事制度,推进村(社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严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守食药安全风险底线。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六、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19.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考准考实干部的政治表现,大力选拔对党忠诚、干净干事、担当作为的干部。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20.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提升党支部建设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大力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选优配强管好带头人,扎实开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实施基层党建“整县推进”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起来、用起来、强起来。突出加强农村党建综合体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创新城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深化机关党建“七个专项整治”成果,推进高校“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发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21.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和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良倾向,持续推进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决策和执行全过程,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强化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加大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严肃查处小官大贪、小微腐败等问题。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审批监管、招投标和公共财政支出等领域的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度,集中整治扶贫、环保、金融、国企、高校等领域的腐败问题。

22.以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着力提升各级干部“八种本领”,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好干部标准,突出“五个过硬”,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持续推进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建立健全促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政绩目标考核体系,完善以平时考核为基础的考评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激励担当和容错纠错机制,探索干部绩效奖励差异化措施,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推动干部能上能下、担当作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追责问责作为重要手段,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失责必究、追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