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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迎伟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日期:2024-11-1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李迎伟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的决定

(2024年11月15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李迎伟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