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第十号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的决定》已由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