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年第1号)
日期:2021-01-0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1年第1号
《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已由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公 告
2021年第1号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1日
2021年1月1日
《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链接
/work/difanglifa/difangfagui/2020/1231/14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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