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09-11-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林成

各位代表:

我受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8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荆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行使法定职权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等法定职权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促进重大决策有效落实。在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决定将朱玉富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议案》列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大会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及时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成立了护城河污水治理情况调查组,多次查看现场和召开座谈会,听取市区城建、环保、水利等部门负责人情况汇报,征求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和部分提议案代表的建议和意见,形成了《关于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情况的调查报告》。2008年2月下旬,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针对该议案,认真听取、审议了调查组的专题调查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快荆州古城护城河污水治理步伐的决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决议意见,制定了护城河综合治理的工作方案,实施了“三管齐下”的工程治理措施,即整治护城河两岸环境、河床清淤疏挖和砌筑驳岸疏通水系、兴建城南5万吨和草市3万吨污水处理厂,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污水截流干管、两座污水提升泵站及污水出城管道已经修建,护城河周边环境整治和水系疏通部分工程已经完成、对沿岸餐馆排污进行了整治,两个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正在抓紧进行。去年,常委会还作出了《关于批准200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荆州市市直2008年部门预算的决议》;根据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关于确定市级预算超收(支)调整比例的决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市级预算调整的监督。

2、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常委会在确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议题时,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基本思路,力求切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有计划、有选择地听取和审议了市“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发出专题审议意见18个。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听取和审议了新农村建设、对外事务和引智引资、水产业发展和银行业监管法的执行情况等工作报告;围绕社会公共事业发展,听取和审议了交通、教育、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等工作报告;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奥运火炬传递准备、四湖流域水污染治理、政府采购、反贪污贿赂等工作报告;围绕计划预算执行,听取和审议了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2007年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和2008年社保基金收支安排、2007年财政决算和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等工作报告。常委会在肯定“一府两院”工作的同时,也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发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3、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促进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森林法、防洪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文物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对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满园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国有资产管理、旅游、教育、监狱管理等10项工作进行了视察。在开展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时,常委会进一步改进检查、视察的方式方法,突出抓好事前搞好宣传发动、事中力求上下联动、事后提出建议意见“三个环节”,坚持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自查自纠与重点督办、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人大监督与社会监督“四个结合”,努力提高执法检查和视察效果。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是促进两岸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后,针对我市台资企业规模小、数量少而且分散等发展不够的问题,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优化台商投资环境、加大对台招商引资的力度和广度的建议。常委会在检查防洪法实施情况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增强全民依法防洪意识、认真落实责任制、搞好科学调度、抓紧做好在建工程刹尾工作及加强荆南四河的治理等建议。常委会在检查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并提出审议意见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残疾人康复、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努力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4、高度关注民生问题,促进和谐荆州建设。常委会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促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解决。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困难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市政府今年为群众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报告》,针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机构和服务理念、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加强领导、改善服务条件,夯实基层基础、完善组织结构,深入开展宣传、增强维权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援助质量等意见。市人民政府及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使我市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得到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是关乎民生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去年5月,常委会组织视察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出了建议意见。市政府及房管部门在进一步摸清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的前提下,强化民生意识,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要求,加快了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表达利益诉求、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常委会增派力量,加强专班,依法受理,积极督办,有效发挥了信访职能作用。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33件(次),其中,接待群众来访620批(件)1800人(次),处理来信313件(次)。通过转办、交办和重点督办,促进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

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通过法定程序,使市委用人意图得到落实。一年来,常委会批准、任免“一府两院”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次),其中,任命36人、免职18人,接受辞职5人。常委会先后召开6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任免人员情况的报告;继续实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对审判人员和检察人员考察公示、会议审议、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等制度。坚持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与视察、书面呈送年度述职报告、专题了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情况等形式,把工作监督与人事监督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公仆意识和法律意识,促进干部队伍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

一年来,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水资源环境保护、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民族工作三个《条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林权制度改革情况、体育法实施情况、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节能减排工作及人民防空法执法情况进行了调查,对《湖北省实施〈药品管理法〉办法》(草案)等5部法规草案进行了立法调研。同时,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规定,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收到市政府及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32件。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监督,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督办落实工作。

二、以发挥代表作用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基础。一年来,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代表法和中央、省、市一系列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

1、努力保障代表知情权。市人大常委会为每位代表赠订了《中国人大》杂志,指定机关工作机构定期寄送常委会公报及其它资料,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日常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活动情况。积极与“一府两院”沟通、联系,督促有关部门向代表寄送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预算执行的形势分析报告及有关工作材料。去年7月,常委会首次采用电视电话会形式举行政情通报会,市政府负责人向市人大代表通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向代表书面报告了上半年工作情况,代表的参会率由往年的40%提高到64%,而且减少了代表的旅途劳累,降低了会议成本。去年4-5月间,常委会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分5批组织荆州市代表团的65名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专题培训班。荆州市的省人大代表学习认真,受训率高,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好评。

2、努力保障代表表达权。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实现其表达权的重要形式。为畅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表达渠道,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在荆州市人大信息网上开辟了投稿信箱、网络留言专栏,对人大代表的来信留言实行专题摘报;在接待代表及涉及代表的来信来访时,做到态度热情、审慎处理、加强督办,努力实现代表的合法诉求。去年6月,8位常委会副主任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工委主任分赴各县市区,深入农村、企业、社区,联系走访市人大代表130多名,给30多名有突出贡献或特殊困难的代表送去了慰问金,收集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94条,综合整理为46件转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其中主任会议讨论要求答复代表的9件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3、努力保障代表参与权。为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常委会在筹备组织好一年一度代表大会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闭会期间代表开展各种活动。继续坚持了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例会的制度,组织代表200多人次参加了常委会开展的各类视察、调研、检查活动。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11月中旬组织在荆的全国人大代表赴石首市就糜鹿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石首国家级糜鹿自然保护区情况的调查报告》,12月下旬又开展了集中视察,听取了市政府8个工作部门的情况汇报;组织中心城区的省人大代表到荆州开发区进行了集中视察,听取开发区、市发改委、统计局的情况汇报。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为省人大代表建立了“代表之家”,并于10月中旬开展了小组活动。同时,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本行政区域的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指导。继续依托市人大各专(工)委组织市直的市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各种活动,增强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了代表对社情民意的了解,为代表更好地依法执行职务创造了一些条件。

4、努力保障代表监督权。办理落实人大代表的建议,是实现代表监督权的有效途径。常委会坚持把督促代表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作为代表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及时交办代表建议。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了建议137件,闭会后,常委会迅速组织力量对这些建议进行了分析整理,提出了交办工作建议,并与市政府联合召开交办会,把建议办理分解到各个具体承办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质量和目标要求。二是确定重点督办建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讨论、筛选,确定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而且经过努力可以办理落实的10件代表建议作为全年重点督办建议。三是狠抓督办落实。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建议工作中,以10个承办大户、10件重点建议、10件回头看建议为重点,采取上门督办承办大户、突出督办重点建议、跟踪督办热点问题、现场督办难点问题等措施,有效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截止去年12月底,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37件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72件,占52.6%,高于上年11个百分点。

全体市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监督常委会的工作,在各行各业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为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这里要特别提到的是,在去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和“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市的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积极响应市委的号召,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为共克时艰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以提高履职能力为基本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工作水平。常委会十分重视政治理论、人大业务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在认真组织组成人员积极参加市委开展的各种学习活动的基础上,多次围绕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及中央、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等内容开展了专题学习讨论活动。坚持例会讲座制度,先后举办了价格法、渔业法、公路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制专题讲座。常委会及其机关选派多人参加了省委、市委党校和省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专题学习班。去年11月,常委会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有关专家为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作了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专题讲座。

2、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定问题,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和定期召开会议制度。根据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启动了专项评议工作办法和信访工作办法等制度的修订工作。常委会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的重点,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议题,开展了28次专题调研,为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提高会议审议质量和水平提供了科学依据。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就乡镇人大工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了调研,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反映的问题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针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问题正在开展调研,制定解决办法。市人大机关以“创特色、争一流”为基本目标,着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进取型、和谐型、节约型“五型”机关,服务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继续做好“三会”及重大活动宣传报道的同时,2008年继续与《荆州纵横》杂志合作开办了“民主与法制”专栏,与荆州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办了“人大之声”专栏,与《荆州日报》社合作开辟了“人大代表风采”专栏,开展了荆州市第十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全年共有450篇有关人大工作的新闻和文章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表,其中有10余篇宣传作品和理论文章在省、市获奖,宣传效果和影响不断扩大。

4、注重内外交流,拓宽工作思路。去年10月中旬,常委会召开了全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一年来开展人大工作的具体做法与经验,进一步研究探讨新时期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后,常委会为推动会议精神在我市的贯彻落实,召开了全市人大新农村建设工作座谈会,共同研究探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全年共接待外地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学习考察团99批次、726人次,两次参加了全国二十三城市(区)人大常委会联席会议,有多篇工作经验材料先后在省、市人大有关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5、积极予以支持,做实联系点工作。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是市委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常委会领导亲自挂帅,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开展了为联系点排忧解难的工作。在新农村建设联系点上,工作组深入调查研究,与村支部共同研究修订了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了2008年的工作重点;协调解决资金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改造进村入户道路、修复供水供电设备,引导群众大力发展种植、养殖、运输业,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开展社区党建活动中,工作组积极配合社区制定了党建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筹资改善社区基础设施;开展慰问特困党员、社区大接访活动,指导社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和治安巡逻,使社区卫生创建、平安创建和信访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市委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与代表工作的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开展调查、检查、视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人大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2009年工作的总体安排

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是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本次会议决议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认真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努力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机关干部增强攻坚克难、履行职责的信心和能力,以学习实践活动的扎实开展,推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切实行使各项法定职权

在监督工作方面,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广播电视、城镇居民医保、中小企业发展、扶贫等工作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村民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实施情况的报告。加强计划执行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省实施办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农村安全饮水、汉宜铁路(荆州段)建设等工作情况组织视察。围绕常委会审议议题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认真接待和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做好信访件的交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面,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适时作出决议决定。

在人事任免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强对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

三、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要加强与代表的密切联系,继续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月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坚持向代表通报政情,督促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机构向代表寄送信息资料。坚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指导和督促代表小组开展经常性活动,继续加大督办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工作力度。

四、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抓好理论研究和人大宣传工作,加强机关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和使用力度,不断增强人大机关的生机与活力。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争取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开展与国内友好城市人大常委会和国外友好城市议会的交往。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中共荆州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克难奋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迎接新中国60华诞!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