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大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09-11-1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

张大平同志任荆州市卫生局局长;

李云清同志任荆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李力同志荆州市卫生局局长职务;

免去万必勤同志荆州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王祥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