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贷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有关情况的报告》的决议

日期:2009-11-10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了《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贷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有关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决定批准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为荆州市市本级财政转贷3000万元的额度。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09年湖北省地方债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抓紧落实建设项目,及时将转贷收入及相关支出列入政府预算,严格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市级财政因债务收入增加,引起预算变更,应及时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 云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