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市直2010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日期:2013-09-2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新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授权,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局长张端方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市直2010年部门预算草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会前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市直2010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了认真初审。4月12日,我们将初审情况向常委会主任会议进行了汇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0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为:部门预算总收入306510万元,比2009年预算增长9.99%。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12392万元,比上年净增加8735万元,增长8.43%。占市级财政预算内收入92%;预算外资金收入62550万元,比2009年预算增1.05%;事业收入及经营收入113597万元,比2009年预算增长17.04%。部门预算总支出306510万元,比2009年预算增长9.99%,其中基本支出198406万元,比2009年预算增长9.04%,占总支出的64.73%,在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增长6.2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长2.51%,公用经费支出增长9.04%;项目支出108100万元,比2009年预算增长12.87%,其中纳入政府采购18083万元。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直2010年部门预算,突出了保重点支出、法定支出、保民生、促和谐的指导思想,进一步体现了整合现有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市直2010年部门预算编制还显现以下新的特点:

1、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加强。2010年财政部门从市级新增财力中拿出1000万元,用于部门公用经费提标,即“四大家”由去年的人均10000元调整至12000元,一级部门由去年的人均6000元调整至8000元,其他各类部门公用经费标准亦相应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同时还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纳入部门预算,实行财政全额保障。为下一步规范部门预算奠定了基础。

2、偿债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财政预算内安排偿债资金5000万元。二是除学校、医院、民政、残联等部门外,凡有非税收入的部门,在安排基本支出后,结余部分按一至四类单位30%,其他单位20%的标准提取还贷准备金,共计1526万元,并将其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有力地缓解了市级财政的债务压力。

3、项目支出评审更加规范。2010年的项目评审重点保障了科技、社会保障、教育、支农等政策性投入,统筹安排政府还贷准备金和世行贷款,审减了一些运行成本过高、与经济民生联系不紧的项目,对申报依据不充分或金额过大的项目进行减压。通过评审,审减项目520项,审减金额1.3亿元,审减率达38.5%。

三、财经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直2010年部门预算,并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收入征管力度。一是要强化税收征管,确保收入任务的完成。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特别是国有资本经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政府性基金的征收,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

2、强化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力度。一是市直部门预算经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文书,财政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达到各部门执行。部门预算的变更,未经法定程序,一律不得调整,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部门预算的支出必须实行严格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禁体外循环,坐收坐支。三是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对项目支出的效益审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加强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的监管。要进一步强化对预算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财经纪律的教育,建立和完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核算制度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评价制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