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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报告

日期:2023-11-0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

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

保护工作的报告


根据《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述职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城环委对照生态环境保护清单中的任务,认真梳理了2023年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立法以及监督等方面的工作。现就相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环境保护监督效果

认真落实审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法定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环境保护法和长江保护法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人大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定职责,也是推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抓手。市人大城环委切实做好事前调查研究、事中调研座谈、事后跟踪监督等工作。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长江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核意见。市人大城环委通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审议意见中指出了我市存在环境空气综合指数等指标靠后、抓秸秆禁烧力度下滑、扬尘污染防治力度不够以及西干渠、豉湖渠、洪湖水质改善进程缓慢等问题,提出了筑牢生态屏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切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意见。通过加强监督,进一步夯实了加固流域和生态安全的底线,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着力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6月,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秘书长和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任副组长,部分城建环资委组成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担任成员。在执法检查中,采取市政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相关部门自查,执法检查组赴地方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人大城环委精心制定了执法检查方案,于6月中旬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活动,认真听取和吸收代表意见建议。在执法检查中市人大城环委除了开展自查、实地检查等活动,还通过发放1477份知识问卷,达到了宣传普及法律的效果。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部门存在职责分工不清的问题,要求立查立改,厘清部门职责,进一步推动了湿地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环境保护立法力度

以区域协同立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荆州市沮漳河水环境保护条例》经2023年6月在荆门召开的沮漳河协同立法第一次联席会议和7月在宜昌召开的起草工作座谈会商议,确定沮漳河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采用“一个决定+四部条例”,即省人大常委会在省级层面配套出台决定,荆州、襄阳、宜昌、荆门四地人大常委会各自起草条例文本。6月13日,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叶贤林在荆州开展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立法调研活动;6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组织召开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推进会,对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提出要求。6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沮漳河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联席会议,安排部署协同立法工作,明确市生态环境局为牵头起草单位,组建起草工作专班。11月,市人大城环委组织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并就该条例的核心内容进行反复沟通,一审前对条例进行多次修改。该条例拟定于11月在荆州召开联审联评会议,推动实现四地条例草案在框架内容、核心条款、法律责任等方面保持整体一致,条例草案将于12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条例的制定将进一步保护水资源、守护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沮漳河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力度

助力代表建议落实。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环保方面的代表建议为童群飞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表面处理行业发展的建议》(序号87),和由李华成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环保领域开展企业合规指引的建议》(序号41)。为认真落实常委会将督办代表建议职责调整到各专委会的工作安排,市人大城环委高度重视,于8月23日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开展实地调研,并召开了代表建议专题督办会,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度,督促市直部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推动代表建议落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办前与代表充分沟通,办理中不断强化落实,突出实效,办理后再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整改。目前,41号和87号代表建议均已办理完成,人大代表对于办理的结果都表示满意。通过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加强督办落实,市人大城环委力争通过督办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四、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市政府规章开展备案审查。今年,市人大城环委对市政府报送的政府规章《荆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不合理问题,通过多次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以及相关市直部门联合召开审查建议协调会,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解决其中不合理的问题。

五、2024年工作计划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开展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执法检查。

3、加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代表建议的督办。

4、对市政府报送的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