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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11-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第2号

(2018年)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 年度环境状况和

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4月26日至27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钟芝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及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钟芝清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我市大气、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实施长江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措施实,力度大,全市环境质量状况明显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和专项考核任务全部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7个问题,40个问题已按期完成交账,需长期坚持和按阶段推进的7个问题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工作成效明显,社会反响较好。报告客观反映了2017年我市环境状况、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和所做主要工作,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2018年度工作措施。

会议同时认为,2017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面临的问题还很多。长江干、支流断面水质保持稳定,但内河水系水质状况无显著改善,部分断面水质有所下降;空气中PM10年均值、PM2.5年均值、年优良天数比例等三项指标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务艰巨;污染治理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会议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我市视察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决策部署,坚决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的决定》,切实把长江生态环境修复摆在压倒性位置。要把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完成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我市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二、强化监督,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空气质量改善、水环境治理、土壤安全、饮用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环境问题,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统筹推进重点行业、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污染防治十大战役,狠抓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着力开展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坚决杜绝“两高一资”企业落户荆州,努力实现绿色转型。要与我市“五城同创”工作有机结合,精准攻坚、标本兼治、全域治理、全面防控、务求实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压实责任,严格执法,保持污染防治高压态势。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统一监管责任、污染单位的治理主体责任、司法机关的环境司法责任,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要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考核、问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实现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清晰、目标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增强公众环境保护自觉性。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广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环保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使环保宣传社会化、环保意识全民化,让公众明确保护环境的意义和自己的职责、义务;加强地方环保立法,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让生态文明理念成为每一位市民的共识,让保护环境成为每一位市民的自觉行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于2018年10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送:市人民政府。

抄送:崔永辉、钟芝清、傅志峰同志;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市人大机关各委室;

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6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