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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意见】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11-13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第5号

(2018年)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8年8月29日至30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唐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军所作的2018年上半年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在参与服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荆州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上积极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尽责,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明显。但是,当前的检察工作还存在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加大,公益诉讼质效不高,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任务艰巨,检察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等问题。

会议审议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找准切入口和着力点,进一步精准服务,为促进荆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防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全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略,加强对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等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全面加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的法律监督,用法治的力量保卫碧水蓝天净土,致力打造绿色宜居美丽家园。

二、履行检察职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检察机关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要全面履职尽责,突出危害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及村霸、地霸、市霸和“保护伞”等打击重点,确保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要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诉合一、线索移送等专业化办理机制,加快办案节奏,既加强监督又有效配合,既注重办案质量又注重打击效果。要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强化公益诉讼,拓展监督领域

针对反贪、反渎职能转隶之后检察工作职责任务的新变化,认真研究、准确定位法律监督工作的职责。要切实加强公益诉讼,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突出解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行政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公益行为应当及时提起公益诉讼。要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要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办案流程,严把立案关、取证关、起诉关和出庭关。检察机关要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拓展法律监督深度广度,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权威。要加强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强化队伍管理,打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第一位任务,坚持在理论武装、信念教育上下功夫,不断增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和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要坚持人才兴检、素质立身,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强岗位培训,突出人才培养,围绕实战需求,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注重加强对基层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要狠抓纪律作风,规范检察人员司法行为。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整治“四风”问题,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司法活动中,用更严的标准、更高的要求规范检察人员行为,不断提高队伍纪律作风水平。

请市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

主送:市人民检察院。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10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