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国斌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黄谋宏、熊钧、谢永金、郭跃进四位同志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代理市长:李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