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六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六年工作总结

(2010年12月21日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六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实际,坚持监督与支持并举,积极履行人大农村工作的职责,做了大量积极的工作。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监督工作

1、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10项报告。六年来,农村委员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森林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5部法律的实施情况报告和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工作、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5项工作情况报告。在常委会听取每项报告之前,农村委员会都开展了调查研究,有重点地到全市相关地方进行实地察看,与基层干部群众走访座谈,听取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同时还听取市政府分管市长及主管部门的情况汇报,在此基础上形成调查报告,并向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的报告都形成了审议意见,市政府及各部门认真按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行了整改,有效地推动了有关法律的贯彻实施和相关工作的加强和改进。

2、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9次视察活动。六年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防洪法、森林法、渔业法、畜牧法、扶贫条例、气象法等6部法律法规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农田水利建设等3项工作开展了视察。视察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领下,深入到县(市、区)实地进行现场察看,了解情况,听取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2次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我们与市农业局一道举办座谈会,开展普及宣传,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执法检查,推进了该法的深入贯彻。2005年下半年,为了防止禽流感在我市的发生和流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动物防疫法》开展执法检查,促进各地加大了预防措施。

(二)调研工作

六年来,除对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开展调查研究外,农村委先后对水利体制、水产体制、农场建设、城区农民失地、林权制度改革、气象法实施情况开展了调研,形成专题报告,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通报。如视察渔业法时,大家对改革后的水产体制反映强烈,认为荆州是水产大市应该有相应的管理部门,且市委提出了重抓水产的举措,更需加强领导,加之与县(市、区)不对口,工作开展不方便。针对这一情况,农村委员会深入水产及相关部门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对水产工作领导的建议,市人大分管领导孙贤坤副主任还将调查情况向市委及应代明书记作了报告,建议将水产办改为水产局,为正县级单位。农村委还注重在每年走访人大代表的活动中征求代表对农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做好农村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帮助。

(三)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安排我委督办工作1项,调查工作1项,走访市人大代表6次。对常委会交办的工作,农村委员会认真负责地予以了办理。如加强洪湖整治工作。2005年初,本届一次会议提出了关于加强洪湖湿地保护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责成农村委员会负责督办。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农村委员会先后到监利、洪湖实地调查了解情况,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多方听取意见,经过分析研究,形成了调查报告,起草了《加强洪湖湿地保护的决议》。之后,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贤坤的带领下,农村委的负责同志多次到洪湖现场指导督办,帮助修订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配合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开展立法调研

六年来,省人大农村委员会先后到我市就农业机械化条例和农民负担条例的修改,气象灾害防御、气象观测环境保护及湖泊管理条例的立法等问题进行了调研。每项活动,农村委员会都高度重视,事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分析现状,调研组来我市后,各部门客观地向调研组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为各项立法调研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六年来的工作得到了上级人大的充分肯定,每年的全省人大农村工作座谈会上,都安排在大会发言,介绍工作做法。

二、几点体会

人大农村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人大农村工作,是监督支持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是新时期加强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人大农村工作,对于推动我市“三农”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回顾近几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紧紧把握工作大局。围绕农村中心工作,紧扣农村工作大局是农村委员会开展人大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抓住农村经济发展这个根本。我市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提出了提升优质稻工程、振兴畜牧工程、壮大水产工程的三大举措。农村委员会每年把三大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的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农村工作特点,不失时机地听取和审议报告、组织常委会委员视察、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认真实施农业法、渔业法、畜牧法,积极开展现代农业建设,不断转变生产方式,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目前三大产业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如水产推进健康养殖,发展现代渔业,2009年,全市放养水面积达211万亩,水产品产量100万吨,渔业产值116亿元。2010年8月,中国渔业协会授予荆州市“中国淡水渔业第一市”称号,并于10月12日在荆州举办了中国荆州淡水渔业展交会。二是把握减轻农民负担这个关键。农村委员会多次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情况汇报,每年有重点的到县市区进行检查,深入村组,走访农户,督促各地认真确定目标任务,按卡收费,不添项增项;加强对预算方案审批,把好关口;对重点地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专项审计;健全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2009年,我市农民负担总额为1.36亿元,人均33.1元,亩平23.1元,没有超过政策标准,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现象。三是突出新农村建设这个重点。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委员会每年都把这项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和农村委员会的工作议题,根据工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不同形式的督导。几年来,专题召开了全市人大农村(工)委员会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学习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交流经验,探讨问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加强了对仙洪试验区的督办,有效地推动了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二)始终关注民生。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督促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农村土地二轮延包工作开始后,农村委员会组织委员深入调查研究,帮助研讨相关问题,认真接待因土地承包权益问题上访信访工作,既支持政府开展二轮延包工作,又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二是督促改善贫困状况。我市贫困人口比较多,贫困地区的基础条件差、发展能力弱。针对这一现状,委员会每年下半年都组织对扶贫工作进行视察,将贫困状况实事求是地反映给市政府,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工作力度,近几年来全市坚持科学规划、整村推进、区域综合开发、产业开发,大力开展了扶贫工作,使贫困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变。委员会的做法得到了省扶贫办公室的高度评价,称之为“荆州经验”,并以简报形式向全省进行了宣传推广。三是督促开展农村安全饮水建设。农村委员会每年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帮助各地总结水厂建设经验,探讨水厂运行管理办法。如通过视察,农村委员会总结有的地方做法,提出了实行大水网建设,跨行政区域建设,资源共享等建议,政府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四是督促重视防汛工作。尽管前几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对长江干堤进行整险加固,三峡大坝建成蓄水,长江防洪保安有了很大的保障,但长江干支流、水库、湖泊仍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每年汛前,农村委员会都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视察《防洪法》、《水法》的实施情况,督促整改问题,确保防汛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三)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六年来,农村委员会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每年坚持安排一定的时间组织委员开展政治理论、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学习,特别是对年初安排的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同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学习,每年组织委员到外省向兄弟人大学习工作经验,开阔视野,有效地提高了履职水平。二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提高工作针对性。农村委员会注重加强与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做到互通情况,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每年年初,委员会的负责同志主动到联系的工作部门,听取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对农村委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各部门新一年的工作计划。邀请联系部门参加农村委员会全体会议,通报农村委工作情况,征求各部门的意见,把农村委工作与联系部门的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凡提交给常委会的调查报告、视察报告,委员会都先送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对涉及到本级政府以及下一级政府工作的,主动将活动安排通报给市政府办公室,并要求政府办公室通知有关地方政府配合当地人大做好工作。无论是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还是调查研究,都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农工委给予配合与支持。委员会还积极邀请其它专委会参与农村委员会工作。三是争取领导,提高工作水平。多年来,农村委员会积极争取省人大农村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每年年终到省人大农村委员会汇报新一年工作打算,听取工作意见。省人大到我市视察、调研时,每次尽量安排农村委员们参加活动,面对面听取意见,接受指导。农村委开展的活动,坚持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认真落实领导的意见,增强工作的有效性。

(四)深入调查研究。调查研究工作是人大做的最经常、最基础性的工作。调查研究越深,工作的成效就越大。一是围绕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凡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议题,委员会都组织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为常委会审议时提供依据。如对全市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环境进行调查时,广大人民群众对巧立名目、乱收费、高收费、城市卫生环境差、服务质量低劣等反映强烈,农村委员会经过慎重研究,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如实地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市政府作《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报告》时,委员们一致认为政府的报告与农村委员会的调查报告不符,会议以问题反映不够,原因分析不够,整改措施力度不够,对报告未予通过。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部署,大员上阵,用三个月的时间进行了集中整治,使全市经济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二是有重点地开展专题问题调查研究。如农场体制改革以后,农场的发展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为了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振奋精神,开展新农村建设,农村委员会深入到多个农场进行调查,帮助他们分析当前生产形势和加快发展的途径,提出了农场要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示范作用的要求,对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向所属县市、农场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议,得到各地政府的积极采纳,农场干部群众深受鼓舞。三是坚持调查情况反馈。农村委员会的调查研究不只是看一看、听一听、说一说,而是对调查的情况,都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充分肯定成绩,客观反映问题,明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转送给有关部门,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还以简报的形式通报给各县(市、区)及农业部门,对促进各部门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跟踪督办。人大监督的实效直接影响着人大工作的威信。加强跟踪督办是巩固监督成果的有效途径之一。近几年,农村委员会把开展跟踪督办纳入了工作日程。一是书面督办。要求联系部门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视察和执法检查提出的意见、建议,经过认真研究后,拿出整改方案,将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和农村委员会,这已形成制度。二是现场督办。不定期到相关部门和相关地方实地检查工作改进情况,对一时无法解决的,坚持上门做工作。如气象部门要求各地加强监测站的建设,有的地方因为征地、资金等原因,久拖未建,农村委员会的负责同志多次与当地人大、政府沟通做工作,使这项工作得到了各地的高度重视,有的已解决,有的正在着手解决。三是连续督办。每年年底对当年的监督工作做一次回头望,检查整改情况。每年年初,专题检查上一年度的工作整改情况,以此来确保整改工作的扎实开展,巩固监督成果。四是重点督办。每年有选择地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视察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有力地推动和改进了相关工作,强化了人大工作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