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1年2月16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健所作的《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六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推进荆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