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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1-01-1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月15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荆州“转型赶超、加快复兴、绘就新画卷”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