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职报告陈儒华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组织的培养和关怀,感谢在座的各位领导给我机会,让我在这里作供职报告,接受挑选。

我于1962年11月出生于公安县,中共党员。1981年7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公安县胡厂中学、县教师进修学校任教。1985年至1987年在湖北教育学院教育管理系学习。1989年4月至2006年10月先后在公安县委办公室、杨家厂镇、县政府、县委工作,历任科长、副主任、镇长、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常务副县长、副书记等职。2006年10月调市城投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城投公司总经理、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回顾近30年的工作经历和成长过程,我由衷地感谢党组织和人民对我的精心教育和培养,感谢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的真诚信任与关心。

现在我被提名市财政局局长人选,自己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职议案,我将在新的岗位上不负重托,忠于职守。

一、用一颗平静的心,勤奋学习。把学习作为适应新工作,进入新角色的有效途径。向实践学习,向同事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在实践中不断丰富自己,锻炼自己,提高自己。

二、用一颗敬畏的心,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打造阳光、公正财政,依法理财。认真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各项权力。

三、用一颗平和的心,团结共事。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各项决定,为复兴大荆州贡献力量。与同事精诚团结,共同创造舒畅、和谐的工作环境。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倡导服务至上,提高财政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向上争取政策,服务地方发展。

四、用一颗纯净的心,廉洁从政。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办,永葆人民公仆本色。

如果本次会议未能通过我的任职议案,我仍将服从组织安排,一如既往地做好组织分配给我的工作。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