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免去冯桂龙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市人大常委会:

冯桂龙、李云同志因调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请:

免去

冯桂龙、李云同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王健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