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11月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月5日至8日在荆州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