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陈儒华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关于2011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1年12月26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年初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今年市直财政收支预算后,受省政府追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目标任务、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以及市直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后增收等因素影响,财政预算收支执行中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和《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市直预算超收(支)调整比例的决定》的相关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现将财政总收入口径调整、2011年市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和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财政总收入统计口径调整情况

在2011年2月16日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中,全市财政总收入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地方政府性基金和排污费上划收入四个部分组成。为保持与省财政厅统计口径一致,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拟对财政总收入口径进行调整,建议将土地出让收入等地方政府性基金和排污费上划收入不纳入地方财政总收入统计。新的地方财政总收入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税收收入两个部分组成,全市财政总收入预算数由85.3亿元调整为68.2亿元,市直财政总收入预算数由24.49亿元调整为13.47亿元。

二、关于市直财政收入预算的调整情况

2011年市直财政预算总收入由215807万元调整为255953万元,调增40146万元,调整部分比原批准预算收入增加18.6 %。市直财政收入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全省财政统一调整收入奋斗目标,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加;二是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等增收,相应增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三是省财政厅批复市直2010年度财政决算,上年资金结转,市直财政预算收入相应发生变更;四是中省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市直财政预算收入相应发生变化;五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收入。具体项目为:

(一)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74554万元调整为83550万元,调增8996万元,比原批准预算收入增加12.07 %。一是地方税收收入比年初预算增加2489万元,主要是地税部门增收;二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增加6491万元,主要是国土部门复垦费纳入预算管理 2893万元,对2010年省级收入调账返还3387万元;三是罚没收入增收2212万元;四是国有资产经营收入调减2196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由140753万元调整为166301万元,调增25548万元,比原批准预算增加18.15 %。其中:

1.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24914万元,主要项目: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4053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986万元,淘汰落后产能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58万元,水资源、堤防维护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50万元,食品药品管理机构基本支出基数下划482万元,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434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52万元,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50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49万元。

2.调减提前通知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390万元,其中调整为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990万元,改由区列支400万元。

3.三区税收收入增收,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374万元。

4.省财政厅分配我市“2011年湖北省地方政府债券”5650万元,增加国内债务收入。

(三)省财政厅批复荆州市本级2010年财政决算,市直结转下年收入5602万元,其中:省集中增量返还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148万元,市州保障与发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610万元,重点污染源监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76万元,烟草销售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11万元,编制与政务公开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35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15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资金7 万元。

三、关于市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的调整情况

2011年市直地方政府性基金由109320万元调整为154820万元,调增45500万元,调整部分比原批准预算收入增加41.62%。市直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40000万元(主要是2010年在财政专户结余183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列收列支),二是地方教育附加增收1000万元,三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政府住房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分别增加3000万元和1500万元。

四、关于市直财政支出预算的调整情况

2011年市直财政支出预算由184624万元调整为224163万元,调增39539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21.42%。市直财政支出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因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相应增加支出18694万元,其中:2011年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支出24914万元,2011年提前通知转移支付中剔除专项转移支付和区列支部分减少支出7390万元,2010结转下年支出部分中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增加支出1170万元;二是省财政分配我市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5650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408万元,用于中央扩内需资金水利续建项目配套支出1360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679万元,用于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支出1963万元,用于节能减排及城镇污水垃圾240万元;三是财力性收入8688万元(其中:市直税收增收2489万元,分享三区增收2374万元和2010年决算批复中财力性收入4432万元,减去省级收入上解607万元),拟用于产业投资基金4000万元,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补助资金1000万元,偿债准备金1700万元和大遗址保护、平安城市视频监控项目、电子政务联网及维护、消防装备购置、博物馆配电房改建及增容项目和水利防灾等专项经费1988万元;四是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增收列支8703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6491万元,罚没收入2212万元);五是调减国有资产经营支出预算2196万元。

市直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由184624万元调整为224163万元,调增39539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21.42%,按功能分类为:

1.一般公共服务由29489万元调整为32687万元,调增3198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10.84%,主要是列支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2.公共安全由18285万元调整为19344万元,调增1059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5.79%,主要是列支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新增平安城市项目支出。

3.教育由16599万元调整为18224万元,调增1625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9.79%,主要是列支2011年春季免杂费补助资金和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资金。

4.科学技术由1822万元调整为3632万元,调增1810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99.36%,主要是将原列入其他支出的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原列入农林水事务支出的农科院经费等调整为科学技术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由3232万元调整为3711万元,调增479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14.82%;主要是新增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专项经费及有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由38722万元调整为48655万元,调增9933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25.65%;主要是列支省养老保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7.医疗卫生由8750万元调整为9161万元,调增411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4.70%;主要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解。

8.节能环保由1777万元调整为3584万元,调增1807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101.71%,主要是列支环保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地方债券用于环境保护的支出。

9.城乡社区事务由15780万元调整为17555万元,调增1775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11.25%,主要是罚没收入增收列支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解。

10.农林水事务由6558万元调整为11070万元,调增4512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68.80%,主要是列支省增加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地方债券用于水利项目配套支出。

11.交通运输由8486万元调整为12797万元,调增4311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50.8%,主要是列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资金。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由8526万元调整为10330万元,调增1804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21.16%,一是增加产业投资基金4000万元,二是调减国有资产经营支出预算2196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408万元,为地方债券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由3537万元调整为9994万元,调增6457 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增加182.55%,主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增加相应增加支出。

15.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增加1700万元,主要是补充还贷准备金和列支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支出。

16.其他支出由21074万元调整为19724万元,调减1350 万元,比原批准支出预算减少6.41%,主要是将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调整到科学技术支出。

按照上述方案,2011年预算调整收入增加40146万元,支出增加40146万元,2011年市直财政预算调整后的总收入为255953万元,总支出255953万元,其中:本级支出224163 万元,上解省支出31790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市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