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2011年12月23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1年,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的指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发挥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一、围绕工作重点,依法行使法定职权

一年来,委员会协助常委会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证了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贯彻实施。一是积极支持和配合对口部门开展了一系列重点工作和维护稳定的工作。委员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口部门的工作,始终把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等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这些工作看起来很平常,而实际上与全市中心工作密切相关,没有哪一项是小事;看起来工作任务不多、压力不大,而实际上头绪多、完成好工作任务难度大;看起来职能不强、作用不明显,而实际上每一项工作都涉及面广、对全市的形象乃至社会稳定都有很大的影响。为此,委员会领导和办公室有关人员都积极参加对口部门的有关工作会议、专题性会议和重大活动。对口部门的有关重要工作,凡是需要委员会配合向上级领导和部门汇报的,委员会领导也都亲自参与,大力支持。二是围绕《关于对荆州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的议案》深入调研。今年2月,在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大会主席团决定将龙敏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对荆州文化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开发的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该议案高度重视,成立由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段昌奉带队,民宗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万江平任组长,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专委会委员为成员的专题调研组。调研的具体工作由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牵头组织,其他有关专门委员会配合参加。为搞好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情况的专题调研,委员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制订详细的调研工作方案。3月底至5月下旬,调研组先后到江陵、松滋、公安、石首、监利、洪湖等县(市)实地察看景区景点,与当地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提出议案的人大代表和从业人员等进行座谈,深入了解全市文化旅游资源分布和开发情况。并多次召开专题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市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等对进一步整合我市文化旅游资源,加大开发力度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内容翔实、观点鲜明、重点突出、建议具体的《关于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情况的调查报告》,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情况的调查报告》,作出《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的决议》提供了依据。三是围绕《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做好执法检查准备工作。首先,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集中系统地学习了《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并对如何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其次,委员会先后两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主要宗教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分别与五大教教职人员进行座谈,详细了解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情况,掌握了第一手情况;最后,根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和调研的实际情况,委员会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了把《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推迟到明年进行的建议,被主任会议采纳。四是围绕中心城区台资企业发展情况及我市外事侨务工作情况开展监督。7月,针对我市台资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委员会通过实地考察、走访、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地座谈交流,进一步了解了台资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主要原因。根据这些问题,委员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台经济工作的指导,把服务台商的工作做细、做实,千方百计促进台资企业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投资环境,依法保障台商合法权益等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台资企业负责人的好评。为了进一步了解我市外事侨务工作在推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带领委员会一行,对我市外事侨务工作进行了调研,充分肯定了我市外事侨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继续做好我市外事侨务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五是配合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了对《关于全省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所提主要问题和意见及建议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市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发出通知,要求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部署,认真开展自查,在检查组荆州汇报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别汇报了落实情况,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肯定。

二、加强联系交流,共同推动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工作

(一)争取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的指导。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率领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武汉向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汇报工作,争取指导和支持。

(二)积极参加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召开的工作座谈会。9月15日至16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段昌奉率领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赴咸宁赤壁市,参加了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工作座谈会暨第三届民族法制学会第一次会议,撰写的《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努力推动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工作》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三)积极参与市人大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的各项专题视察活动。今年以来,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工作人员分别参与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议案调研、对中心城区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专题询问、“四城同创”视察等工作。

(四)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赴江陵县走访看望了有突出贡献和生活困难的部分市人大代表,与部分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他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汇总后,及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办事机构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办理。

(五)认真接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委员会办公室认真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主动为来访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人民群众来信,做到每封信件必复。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年来,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全面落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各类培训和集中学习活动。委员会组成人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求真务实的作风,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素质、议事能力和工作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委员会办公室重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保密制度,积极参加常委会机关绩效考核、文明创建等各项活动,发挥了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委员会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工作安排,全力参与做好每年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服务工作。

此外,委员会还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委员会虽然在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比,与广大少数民族、爱国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归侨侨眷、台湾同胞、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愿望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如与民族宗教侨界人士代表联系不够紧密等。对此,委员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改进,不断推动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