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李新建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12年1月7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李新建

大会主席团: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代表的审议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11年预算执行数:全市财政收入744975万元(不含地方政府性基金),完成预算的109.23 %,增长25.94%。

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432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7.10%,增长32.1%。全市财政收支平衡结果为:财政总收入2040533万元,财政总支出2025869万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14664万元。

2011年市直财政收入155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15.29%,增长27.33%,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2769万元,占预算的124.43%,增长40.62%。市直财政支出240610万元,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107.33%,剔除年底省财政新增专项转移支付10588万元后,实际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102.6%。市直财政收支平衡结果为:财政总收入387521万元,财政总支出38751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1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严格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证了全年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重点支出,有力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的规模仍然偏小,减收增支压力逐步加大,增收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财政保障能力不足,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全市预算草案为:全市财政收入84663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01658万元,增长13.6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505139万元,增长13.96%。

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直预算草案为:财政收入163683万元,比上年决算增长5.41%。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844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6.12%。财政支出2148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07%。预算平衡结果为:财政收入248944万元,财政支出248944万元,收支平衡。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全市和市直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稳增长、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的具体要求。预算收入安排较为科学合理,与2012年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一致。预算支出安排做到了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了“三农”、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住房等民生支出。同时,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今年首次将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分开编制,使预算编制更科学、更规范、更完整。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2年市直预算,同意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书面报告的《关于荆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直2012年部门预算。

三、财政经济委员会赞成市人民政府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措施。为保证2012年预算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1、抢抓机遇,培植财源。要紧紧抓住省委省政府提出实施“壮腰工程”的契机,按照市委第四届党代会精神,深化财税改革,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不断改进扶持方式,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培植新的税源。按照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进一步理顺城区税收征管体制,为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提供保障。

2、推进创新,加强征管。要认真分析经济发展和财税政策带来的影响和契机,牢固树立增收节支意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大对非工业企业和潜力税种的税收征管力度,切实防止“跑、冒、滴、漏”;对涉及与土地相关的税种要加大稽查和监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要重视财政收入质量,努力提高一般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比例,增加可用财力;要加强对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产(资本)有偿使用收益的征管,确保全年各项收入任务的完成。

3、优化支出结构,提高保障水平。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足、用好、用活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支持荆州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继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优先方向,切实增加对“三农”、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逐步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4、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要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调整。大力压缩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等一般性财政支出,完善政府采购,搞好项目评审,推进绩效考核。加强偿债能力建设,预防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重视和强化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提高效率。

5、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逐步将预算信息,特别是各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要按上级要求逐步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