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市财政局

日期:2014-08-26 来源:未知

关于荆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1月5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荆州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 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下,在各级政协的关心和各方面的支持下,经过财税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744975万元,占预算收入任务682041万元的109.23%,较上年同期增收153438万元,同比增长25.94%。其中:国税部门完成350118万元,占年初预算353791万元的98.96%,较上年同期增收42795万元,同比增长13.93%;地税部门实现289700万元,完成预算任务242130万元的119.65%,较上年同期增收76882万元,同比增长36.13%;财政部门实现105157万元,完成预算任务86120万元122.11%,较上年同期增收33761万元,同比增长47.29%。

全市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43268万元,占预算收入任务385447万元的107.10%,较上年同期增收107709万元,同比增长32.10%。其中:国税部门完成890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12615万元,同比增长16.50%;地税部门实现2478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63687万元,同比增长34.55%;财政部门实现106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收31440万元,同比增长41.97%。

全市财政收支初步平衡结果:财政预算总收入204053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4326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6588万元(税收返还47831万元,调整财政体制基数返还24746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基数12434万元,原体制补助收入47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11862万元,调整工资补助10658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93523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补助24679万元,社保和再就业转移支付134060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238649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6373万元,专项补助634483万元,各种结算补助等170891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地方债券收入34915万元,上年结余49266万元,调入资金6496万元。财政总支出2025869万元,其中:当年地方支出1942825万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308342万元、专项补助634483万元),上解省支出83044万元。收大于支14664万元。

(二) 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直实现财政总收入155284万元,完成预算任务134687万元的115.29%,较上年同期增收33330万元,同比增长27.33%;实现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2769万元,完成预算任务74554万元的124.43%,较上年同期增收26799万元,同比增长40.62%。

分征收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69658万元,完成预算任务69000万元的100.95%,较上年同期增收6710万元,同比增长10.66%;地税部门实现51201万元,完成预算任务41872万元的122.28%,较上年同期增收9244万元,同比增长22.03%;财政部门实现34425万元,完成预算任务23815万元的144.55%,较上年同期增收17376万元,同比增长101.92%。收入分主要项目为:

增值税完成22748万元,占预算26000万元的87.49%,比同期下降6.53%;

消费税完成23057万元,占预算21182万元的108.85%,比同期增长14.50%;

营业税完成25606万元,占预算23300万元的109.89%,比同期增长37.86%;

企业所得税完成28463万元,占预算23918万元的119.00%,比同期增长27.82%;

个人所得税完成8863万元,占预算8500万元的104.27%,比同期增长25.61%;

城建税完成4227万元,占预算4200万元的100.62%,比同期增长14.77%;

土地增值税完成4762万元,占预算1220万元的390.33%,比同期增长293.55%;

其他工商税完成3132万元,占预算2552万元的122.73%,比同期增长18.55%;

罚没收入完成11597万元,占预算6500万元的178.42%,比同期增长45.04%。

市直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40610万元(不含省专项转移支付),占年初市人大批准的预算支出计划184624万元的130.32%,同比增长4.07%,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224163万元的107.33%。剔除年底新增加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0588万元后,实际支出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的102.6%。支出分主要项目为:

一般公共服务339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2687万元的103.98%,同比增长2.62%;

公共安全205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9344万元的106.19%,同比增长3.71%;

教育210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8224万元的115.28%,同比增长37.76%;

科学技术36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632万元的100%,同比增长114.02%;

文化体育与传媒41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711万元的112.12%,同比增长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534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8655万元的109.78%,同比下降16.93%;

医疗卫生108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161万元的118.96%,同比增长8.84%;

节能环保593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584万元的165.62%,同比下降44.36%;

城乡社区事务196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7555万元的111.83%,同比增长151.17%;

农林水事务120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1070万元的108.94%,同比增长88.55%;

交通运输支出128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2797万元的100.23%,同比增长29.30%;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046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330万元的101.29%,同比增长55.2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2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288万元的100%,同比下降17.12%;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023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994万元的102.39%,同比增长491.16%;

住房保障支出34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408万元的242.04%,同比下降37.36%;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8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619万元的129.24%,同比增长39.73%;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17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700万元的100.00%;

其他支出144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9742万元的73.44%,同比下降11.51%。

市直财政收支初步平衡结果:财政预算总收入38752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276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4025万元(税收返还20983万元,调整财政体制基数返还1305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基数3030万元,原体制补助收入477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3900万元,调整工资补助2378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1347万元,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补助9698万元,社保和再就业转移支付37110万元,政策性转移支付21056万元,激励性转移支付1309万元,专项补助104524万元,各种结算补助41474万元,其他转移支付补助4032万元),转贷财政部代理地方债券收入5650万元,上年结转转移支付补助5601万元和专项补助8968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财政总支出387513万元,其中:当年地方支出354483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240610万元、专项补助113872万元),上解省支出3303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8万元为上年专项转移支付结余。

二、 2011年财政部门做的主要工作

2011年,全市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创新财政管理机制,全力服务“壮腰工程”建设,全力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助推荆州振兴崛起。

(一)服务“壮腰工程”建设,全力保增长促发展。一是利用省委省政府实施荆州“壮腰工程”建设有利时机,积极主动向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努力争取中省财政税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二是在全省首创以电子政务平台为载体,开通项目信息平台,及时上网公布各类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申报文件,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工业落地项目行政审批环节实行零收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兑现税费减免政策。市本级财政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新型产业发展;三是争取省县域经济和农产品加工园区发展调度资金3.68亿元(其中市本级5000万元),重点支持了4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

(二)积极打造公共财政,全力保民生促稳定。一是全面落实惠农政策。落实惠农补贴资金7.2亿元,惠及全市102万农户、400万种粮农民。落实“三农”保险补贴政策,发放保费补贴2421万元。发放家电摩托车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资金3.5亿元。全市争取中、省各类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亿元。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其他债务6300万元;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保五险种参保375.9万人次,比上年增加7.2万人次。筹资1.4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累计完成廉租住房400套实物配租,为中心城区9424户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30万元。落实贴息政策支持创业促就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3.6亿元;三是支持文化旅游事业发展。筹资1.08亿元支持国家大遗址荆州片区建设,全力保障了国家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成功召开;四是全力支持“四城同创”。实施“投、建、管”相分离的财政投资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新机制,管好用活2.6亿元“四城同创”项目资金。

(三)大胆创新管理机制,全力保运转促和谐。一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引入了新增资产配置计划编审机制,以绩效目标管理为突破口启动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对100万元以上的财政项目支出实行绩效考评。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和社保基金预决算编制,构建了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综合财政预算体系;二是强化收入征管。对商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税收和地方9个小税种收入情况开展调查,挖掘增收潜力。开展土地增值情况评估,通过税收手段对低价出让的土地进行调控;三是严格经费支出管理。严把指标管理、非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支出、预备费动用、资产购置和政府采购关,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确保市直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四是纵深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20家市直预算单位试行了新的工资发放系统,开展财政专户清理,财政专户由2004年的83个减少到目前的28个;五是深化投资评审。改“部门点菜、领导拍板、财政买单”为“先评审后立项”、“先评审后安排”,全年评审项目182项,审减投资5000万元;六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日常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项目评审。2011年全市政府采购规模达12.5亿元,节约资金1亿元,节支率9.4%;七是引入新增资产配置编审机制,实现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覆盖管理。

(四)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全力强监督防风险。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全程覆盖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完善财政监察派驻主任制度,实行“全程监控、追踪问效、定期报告、绩效评价”的财政监管新模式。围绕公开重点,扩充公开内容,全面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积极打造了“阳光财政”和透明编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察政知情权。建立还贷准备金制度,编制单位偿债预算,将债务纳入绩效管理,严格奖惩;成立债权债务管理专班,开展债权债务调查,按期偿还主动化解政府债务。

三、 2012年预算草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

2012年市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服务“壮腰工程”战略,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坚持民生优先,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证重大政策落实和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编制预算,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改革创新,健全预算决策机制,推进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坚持科学理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市直及各县市区对2012年的预算进行了安排。汇总的全市预算为: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为84663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744975万元增加101658万元,增长13.6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505139万元,比上年443268万元增加61871万元,增长13.96%。以上收入计划是上报汇总数,各县市区的预算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数为准。下面重点报告市直预算草案:

1、预算收入

2012年财政收入安排163683万元,比上年收入决算数155284万元增长5.41%。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844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92769增长6.12%。分部门:国税安排76150万元,增长9.32%;地税安排52200万元,增长1.95%,财政安排35763万元,增长3.8%。收入分项目情况:

增值税25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9.90%;

消费税23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0.25%;

营业税3159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23.37%;

企业所得税3215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2.96%;

个人所得税70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21.02%;

城建税47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11.19%;

其他工商税487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38.31%;

专项收入安排251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8.89%;

罚没收入568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51.02%;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624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44.84%(按政策规定将部分教育收费纳入预算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2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长4.95%;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8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下降49.85%。

2、预算支出

2012年市直财政预算支出214848万元,比上年预算184624万元增加30224万元,增长14.07%。主要因素:一是列收列支预算项目增加13535万元,其中城市维护费增加2005万元,非税收入增加11530万元;二是本级预算安排支出项目增加166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产业投资资金、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还贷准备金以及落实中省财政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各项专项支出。 支出主要项目为:

一般公共服务31564万元,同比增长5.73%;

公共安全19988万元,同比增长8.78%;

教育37095万元,同比增长112.50%;

科学技术3932万元,同比增长115.81%;

文化体育与传媒3855万元,同比增长14.74%;

社会保障和就业39661万元,同比增长2.14%;

医疗卫生8356万元,同比增长2.93%;

节能环保3365万元,同比增长89.36%;

城乡社区事务13254万元,同比下降16.00%;

农林水事务7754万元,同比增长13.48%;

交通运输8962万元,同比增长5.61%;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8992万元,同比增长5.96%;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376万元,同比增长6.8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973万元,同比增长28.87%;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779万元,同比增长25.84%;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9000万元;

其他支出11900万元,同比下降49.36%。

3、平衡情况

当年财政预算收入总计24894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84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01万元(税收返还收入20983万元,调整财政体制省核定基数返还补助1305万元, 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23780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347万元,原体制补助47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0170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1489万元,提前通知转移支付40450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当年财政支出总计248944万元,其中上解支出34096万元(体制上解17988万元,结算上解485万元,出口退税超基数上解251万元,省级收入下划上解15372万元),本级支出214848万元,收支相等,当年预算平衡。

2012年,将进一步实行规范的部门预算,逐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部门预算草案将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在人大常委会未审批之前,各部门暂执行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部门预算控制数。

(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金收入预算

2012年安排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40416万元,比2011年增长28%。收入分项目如下:

(1)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150万元,比上年增长50%;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750万元,比上年增长2.75倍;

(3)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400万元,比上年增长29%;

(4)育林基金收入 70万元,比上年增长17%;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55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6)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661万元,去年未纳入预算管理;

(7)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773万元(其中:电力附加收入安排2300万元、水附加收入安排473万元),比上年增长5%;

(8)土地收益基金收入7880万元,去年未纳入预算管理;

(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350万元,去年未纳入预算管理;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6803万元,比上年增长17%;

(1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4000万元,比上年下降33%;

(12)价格调节基金收入 760万元,去年未设立此项基金。

2、基金支出预算

2012年基金支出安排135275万元,比上年增长23%,具体的支出项目为:

(1)教育支出400万元,比上年增长2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33137万元,比上年增长23%,主要构成为:一是政府住房基金支出831万元。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16303万元。三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2773万元。四是土地收购储备支出7880万元。五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350万元。六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4000万元;

(4)农林水事务支出122万元,比上年增长103%;

(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536万元,比上年增长79%;

(6)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7)其他支出80万元,上年没有安排。

3、平衡情况

2012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140416万元,支出13527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514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2年市直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50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200万元,国有参股企业股利收入700万元,产权转让收入4500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9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800万元,费用性支出(改革成本支出)4630万元,其他支出6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预算结余60万元。

四、 抢抓机遇,服务“壮腰工程”,努力完成2012年预算任务

2012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壮腰工程”战略,主动研究、积极探索、创新观念,用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努力建立起增长稳定、结构优化的财政收入机制,科学规范、注重绩效的财政支出机制,方法科学、手段先进的财政管理机制,确保收入蛋糕做大、保障能力做强、服务水平做优。

(一)立足创新抓改革

始终围绕“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这一目标,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大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逐步构建起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评价、财政监督“四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新体制。一是改革和完善预算编制,逐步建立起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部门预算全覆盖,规范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权威性,积极探索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提高预算执行水平,规范预算追加,深入推进政府采购,进一步将政府采购管理的职能作用覆盖到所有政府支出及公共事务范围。三是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完善管理流程,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于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增强绩效约束力,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机制。四是推进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跟踪”的“大监督”格局,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竭尽全力促发展

发挥财政金融作用,撬动金融资金,服务中小企业促发展。投入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金融信用环境建设,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引导金融信贷资金服务“三农”。扶持做大做强融资平台,采取直接融资或间接扶持方式,明确定位,扩大资本金规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制定激励和约束机制,全力扶持市直两大担保公司发展,搭建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桥梁,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荆州经济发展服务。

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集中力量办大事。采取“整合存量、统筹增量”的办法,市直要重点整合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照集中使用的原则,不切块安排到部门和具体项目,集中资金专项用于荆州中心城区水系建设、城区教育布局调整和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规范管理保运转

按照“量入为出”原则,重点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基本公用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公务购车、会议费、出国费和接待费等实行零增长。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合理利用现有的办公资源,逐步平衡和改善各单位的办公条件。加强党政机关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管理,促进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继续加大奖励性补助清理力度,规范津补贴发放。

(四)全力保障惠民生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1号文件精神,加大水利投入,积极支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加强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搞好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资金预算,分步骤改造城区道路、管网,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全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强化社会保障,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大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减免税费、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积极支持以创业促就业。大力支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搞好资金配套,增强基层医疗和公共卫生的服务能力。全面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继续开展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险体系试点,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支持科技基础平台和文化教育平台建设,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五)内外兼修强队伍

积级开展“治庸问责”,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席位意识、危机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形成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抓敢管、为民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财政干部精神面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鼓励干部多学习、多思考、多探索,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财政干部人事制度建设,把握用人导向,健全选贤任能的财政干部选拨任用机制。完善竞争上岗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格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权力运行,改进政风行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预算报告名词解释:

地方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总收入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税收收入两个部分组成。上划中央税收收入由消费税100%、增值税75%、企业所得税60%部分和个人所得税60%部分组成。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地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两个部分组成。地方税收收入由增值税25%、营业税100%、企业所得税40%部分、个人所得税40%部分和其他各种税种(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100%组成。非税收入由专项收入(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和教育费附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组成。

非税收入:指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财政预算总收入:财政预算总收入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余收入等组成。

上级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由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和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组成。返还性收入由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财政体制基数返还收入和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返还基数等组成;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体制补助收入、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激励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政策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等20多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组成;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指有指定用途、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过去俗称“专款”。

财政总支出:财政总支出由地方一般预算支出、专项补助支出、上解上级财政支出、增设预算周转金和调出资金等组成。上解上级财政支出由原体制上解支出、专项上解支出和出口退税上解等组成。

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地方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