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吉高辞去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4-08-28 来源:未知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李吉高的辞职请求,经主任会议研究,拟接受李吉高辞去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现提请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