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抓共管塑“洪垸”

日期:2006-08-08 来源:荆州日报
● 记者 江峡 实习生 李姜江 陈 吉吉

[新闻背景]沙市区洪垸社区既是荆州市最早开发的一个小区,又是全国群众文化先进社区,也是目前贫困人口居住较多的一个小区。由于该小区过去基础设施不配套,再加上物业管理不规范,小区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政府”状态。2004年,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一度改变了小区面貌。但因该小区散居现象普遍、管理权限不明、注入财力有限,小区内的一些问题出现了“反弹”。

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因素,近些年中心城区有的社区特别是早期建设起来的散居型社区,在后期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及内部管理上,凸显出不少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洪垸社区作为八十年代初建立起来的社区,由于当时入住户大多来自“五湖四海”,楼栋之间、住户之间往往是划地为牢、各自为政,很难形成“大一统”的管理格局。由此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就成了难解的“死结”。

在今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以赵萍为首的10名市人大代表积极建言,提出了《关于洪垸社区完善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赵萍这位一直在社区岗位上工作多年的干部,提出了洪垸社区一揽子有待解决的问题:小区内14个化粪池下水道挖得不彻底,总长3000多米;小区内有部分通道无排水水井,影响行人进出;在洪垸商场东侧、洪垸住宅A栋及靠工农路连接处有三个地方需新增排污水出口;小区内门面店牌需要规范;临时摊点要合理布局、统一管理;社区管理人员应明确到位,定责定岗;花园内水池要经常性换水;政府要对小区的日常维护及管理给予一定的投入……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赵萍代表关于洪垸社区的《建议》转交给沙市区政府承办后,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协商会议,明确了区建设局为该《建议》的主办单位,崇文街道办事处为协办单位,研究并部署了“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属地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市区城管协办,社区配合管理,专班巡查落实”的实施方案。

区建设局、崇文街办将承办洪垸社区的《建议》很快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迅速行动起来。区建设局局长荣进华、崇文街办党工委书记常自松带领各自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该社区调研,现场解决了一些棘手的问题。针对该小区乱搭乱建、化粪池下水道阻塞等过去久治不愈的问题,现场办公会上通过协商后明确,区建设局聘请8名公益岗人员负责小区监管,并且统一着装、佩戴袖章上岗;化粪池、下水道的疏挖分公共和自管两个部分,公共部分由区建筑局、崇文城管所负责,每三个月疏挖一次,而自管部分则由社区居委会根据物业管理办法,本着“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进行解决。

如何建立洪垸社区的长效管理机制?区建设局、崇文街办按照市城管工作会议要求,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了建设局责任科室和社区居委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将市城管沙市大队二中队下放至崇文城管所,配合街道社区抓管理。他们还利用居民学校深入宣传“八荣八耻”,配备宣传车进社区开展巡回宣传,以此提高居民素质,增强居民自觉参与和维护社区管理的意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4年,市、区两级政府通过采取部门联动、管理属地、城监执法等系列措施,曾对洪垸社区进行过综合整治,拆除了违章建筑。后又投入200多万元资金,改造了人行道、化粪池和排水管网。下一步,区建设局、崇文街办将针对该社区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对社区内主要街道及周边通道的违章占道、乱搭乱盖、乱牵乱挂等进行清理的同时,对道路两侧门面店招进行规范,坚决取缔推车叫卖等占道经营,以期达到街巷道路通畅、经营有序、门店规范、环境整洁的目的。

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表示,洪垸社区近一段时间将分自行拆除清理和强制拆除两个阶段,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小组和社区居委会对违章户上门下发拆除通知后,限期10日内自行拆除;少数钉子户和自行拆除不彻底的经营户,综合整治执法队将进行强制性拆除。在规范管理上,洪垸社区将成立由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努力规范物业管理,逐步建立起小区居民自我约束、自主管理、民主决策的小区自治组织。

[编辑点评]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是城市的心脏。维护好细胞和心脏,对于构建和谐社区,进而打造美观整洁、平安城市,显得极为重要。

社区建设与管理牵涉到千家万户,涉及到众多市民的根本利益。要为老百姓谋利益,必须从老百姓关注的身边的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人大代表建议的采纳和交办落实证明,办成一件事,需要各方通力合作,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狠抓督办落实,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否则,好事实事也难以办好办实。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