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用电 同网同价

日期:2006-08-15 来源:荆州日报
● 记者 江峡 通讯员 胡飞 胡祖勇

【新闻背景】一份调查报告表明,在目前全省52个国有农场中,绝大多数农场用电都没有实行“同网同价”,百余万农场居民和数百家企业,绝大多数用的是高价电。这些农场为此进行过多次上访和呼吁,省委书记俞正声也曾作过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方案,以切实推进国有农场的改革进程。

如何降低国有农场用电价格,有效理顺其电力管理体制,一直是有关人士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今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来自监利县人大代表团的张习谈等10名市人大代表,带着农场人民的重托,提出了《关于要求理顺国有农场电力管理体制,实行用电同价,改善其发展环境的建议》。他们在建议中以人民大垸农场为例算了一笔帐:农场居民生活用电为0.72元/度,工业用电为0.64元/度,而我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是0.52元/度,普通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是0.55元/度,农场居民用电和企业用电价格每度分别比全省统一用电价高出0.2元和0.09元。按此计算,农场居民每年平均用电支出要高出正常电价用电支出200多元,企业则要多支出10万元到100万元不等。

张习谈等代表在建议中认为,尽快理顺国有农场电力管理体制,实行同网同价已迫在眉睫,并为此提出了四点建议:市政府要把农场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敦促有关部门座谈协商,解决好有关问题;要充分考虑国有农场的承受能力,对农场在电力设施方面的投资实行部分补偿;要根据人口和地域,参照有关乡镇电力管理机构配置,核定一定编制,收编原农场内设电力管理机构人员;加大对农场电力设施的投资改造力度,改善农场电力设备供电卡口,提高农场供电可靠性。

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引起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供电公司的高度重视。市供电公司总经理王剑鸣在农场供电体制改革专题会议上强调,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供区内国有农场用电实行同网同价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履行电力企业的社会责任,确保将省委领导批示和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到位。为此,市供电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王剑鸣为组长的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领导小组,明确了公司办公室为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对建议进行跟踪督办。

各县(市)供电公司按照市公司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迅速行动起来。监利县供电公司成立工作专班后,深入大垸、荒湖两个国有农场,针对其电力资产移交、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债权债务等问题,通过与两个农场管理区充分协商,妥善处理了相关事宜。其他县(市)与此同步,在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供区内国有农场管理区的通力配合下,仅用3个月的时间,就顺利完成资产无偿移交和管理职能交接,并妥善安置了富余人员。至此,由各县(市)供电公司直管的13个国有农场供电营业所全部挂牌,与供电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284名农电工也全部上岗。

国有农场电力体制改革,人们关注的焦点在于电价的下降幅度,当然也有担扰之处,因为电力企业一旦接管国有农场的电力,就不得不面对这些农场脆弱的电网、严峻的安全形势和落后的管理水平,为此就必须投入巨额资金解决电网建设欠债,还有必须全面转机建制规范管理流程。市供电公司在解决这一棘手问题时,既没有回避矛盾,一推了之,也没有等待观望,而是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他们在深入调查、客观分析、综合整理全市13个国有农场电力管理实际的基础上,向省供电公司呈报了我市国有农场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向上争取到了4077.5万元用于改造电力设施和新建营业网点的资金。随着我市国有农场电力设施的大规模改造,其用电同网同价的问题终于迎刃而解。

【编辑点评】由于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供电公司的高度重视,我市国有农场电力管理体制在很短的时间内得以理顺,这无疑是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的又一亮色。

理顺国有农场电力管理体制既涉及到群众利益,又涉及到部门利益。市供电公司把群众利益放在部门利益之上,向上积极争取资金,不怕牺牲部门利益的精神,着实令人钦佩。如果我们各级各部门在遇到问题时不回避矛盾,不一推了之,在群众利益与部门利益相冲突时,勇于牺牲一点部门利益,那么,我们的工作就会受到群众肯定,党群、干群关系就会进一步融洽。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