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葬场将迁址八岭山

日期:2006-08-30 来源:荆州日报
● 记者 江 峡 通讯员 王宝鸿

[新闻背景]由于荆州城区的原两个殡葬管理所于2002年合并为一个殡管所,原有的两个火葬场也于2004年合并为一个火葬场,即现在的古城北门火葬场。火葬场合并后,因火化量增加,既给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一些影响,又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形象。从荆州的人文、环境、旅游等诸多因素考虑,搬迁北门火葬场实属必然选择。

在今年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有10名市人大代表根据北门火葬场所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关于殡葬二所搬迁的建议》,也就是北门火葬场搬迁的建议。这些代表在建议中认真阐释了现在的北门火葬场存在着五个不利因素。一是不利于城市对外形象。因为前来古城旅游、观光、投资的外来客人抬眼即见“北门炉子”,造成了心理障碍;二是不利于安全管理。由于该所地处中心城区禁鞭区边界,众多市民置禁令于不顾,经常在该所门前燃放鞭炮、烟花,存在着安全隐患;三是不利于城市管理。该所门前自然形成花圈冥纸市场后,有的业主竟将花圈摆到了318国道;四是不利于市民休息。由于中心城区不准设灵堂,丧户只能将灵堂设在该所内,他们不分昼夜地高声播放哀乐,严重影响了周边市民的休息;五是不利于环境保护。该所虽然已拆毁了尸体火化炉的烟囱,改进了尸体火化工艺,但对环境的危害还是依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市民呼吁将火葬场搬迁至远离中心城区的地方,其实由来已久。前些年,曾有100多位市民联名向市委书记上书,去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也专门研究了火葬场搬迁与改革的问题。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明确指出,鉴于目前火葬场附近人群密集,周边火葬场居民强烈要求火葬场搬迁,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将人大代表关于搬迁火葬场的建议转交给市民政局之后,市民政局党委根据去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形成的意见,加大了人大代表所提建议的督办、落实力度。尽管目前对殡管所的整体搬迁条件还不具备,市民政局的负责同志研究后仍然决定,要克服一切困难,特别是经费上的困难,尽快搬迁北门火葬场。

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所确定的火葬场搬迁选址要按照方便群众办丧事、符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有利于殡葬事业发展的原则,组织专门班子,先后6次考察了凤凰山、海子湖、八岭山等地,初步确定了距城区4公里左右、占地120亩的八岭山砖瓦厂为火葬场新址。5月31日,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规划、土地、旅游、环保、文物、水利、建委、民政等市直部门以及荆州区政府,召开了现场办公会。会议要求,对火葬场建设用地,要依据有关规定,采取划拨的方式解决,并在允许的范围内予以优惠;区政府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对在新建火葬场周围500米以内居住的群众,要在给予迁当补偿的基础上,动员他们搬迁到500米以外居住,并保证火葬场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紧接着,市民政局有关部门与规划设计部门一道,在多次实地踏勘、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设计出了八岭山火葬场总体方案。市殡葬管理所向市环保局报送《关于荆州火葬场搬迁项目环评报告书评审的请示》后,很快得到环保部门的批复:“本项目为城市公益建设项目,选址地位于城乡结合部外1000米左右,大气环境容量较好,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同意你所在拟选地建设。”

按有关文件规定,火葬场属于公益性事业,其建设应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由于市财政财力十分有限,要列资建火葬场现阶段还很不实际。市民政局在自筹资金380万元,刚刚将原沙市火葬场拆迁至北门火葬场,整体搬迁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不等不靠,把主要精力花在“向内使劲、自力更生”之上。他们在筹措火葬场搬迁建设资金时,研究了三套方案:(一)单位自筹、职工集资、银行借贷;(二)招商引资,寻求合作经营伙伴;(三)整体改制,转让经营权。在具体操作上,他们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首先是争取银行贷款,目前向市商业银行贷款500万元的项目报告已通过五环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完成,并报送至市商业银行。其次是积极与武汉、浙江等几家有意投资殡葬业的民营企业洽谈了合作事宜。以上两个方面现在都有实质性进展,有望解决700多万元的建设资金。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市民政局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只要八岭山砖瓦厂租赁经营的合同一到期,火葬场就马上破土动工。届时,这里将高标准建成集火化、吊唁、生态陵园一体化的火葬场。8月24日,市民政局局长傅纯海、纪委书记秦生贵就火葬场建议的办理情况,与市人大代表见面并通报情况后,人大代表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

[编辑点评]在自筹资金刚刚将中心城区两个火葬场合二为一且投入运行的情况下,市民政局又决定斥巨资将火葬场迁至八岭山,此举表明了该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的积极态度。

笔者认为,要把人大代表的所提建议落到实处并办出成效,就应该像市民政局那样,牢固树立服务大局、不怕牺牲局部利益的意识;树立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替政府分忧的意识;树立勤政为民、时刻保护老百姓利益的意识。唯此,才能为共建和谐发展的新荆州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官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