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接受肖志坚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日期:2021-12-0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关于接受肖志坚同志辞职请求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荆州市委(荆发干〔2019〕47号)文件和肖志坚的辞职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接受肖志坚同志辞去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