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12-0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6月30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主要河流水质保持稳定、湖库水质有所好转,土壤质量稳定向好,城市声环境保持稳定。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我市中心城区PM10累计均值为83微克/立方米,较2018年上升2.5%;PM2.5累计均值46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持平;优良天数比例为76.4%,较2018年下降5个百分点。2019年省考核要求PM2.5为“一票否决”指标,我市完成任务。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我市14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优良率为85.7%,较2018年提升了7.1%,达标率为92.8%,较2018年提升了14.2%,稳定消除了劣Ⅴ类断面。根据全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考核通报,我市为优秀等次(2018年为良好)。

(三)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目前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总体情况向好,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正在开展详查。

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截至2019年底,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4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0项,达到序时进度7项。交办129件信访件,完成整改122件,7件正在整改中。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共23项,已完成7项,达到序时进度16项。交办114件信访件,完成整改109件,5件正在整改中。省级环保督察(2018年10月)反馈47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0项,2个未达到序时进度,达到序时进度35项;交办451件信访件中(344件属实),已完成整改334件,10件正在整改中。

2.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全省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119项重点工作任务中涉及我市的有116项任务,根据省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通报,我市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任务考核全省排名第4,较2018年提升4个名次。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233家,其中查封18家、关停87家、刑拘1家、立案查处4家、自行搬迁拆除24家、整合提升完成28家,实现全市无落后产能项目。完成108家工业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和34家企业特别排放限值升级改造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机动车尾气治理,共检测143.9万车次,筛查尾气超标车辆33866车次。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严厉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行为。秸秆禁烧工作连续5年全省排名第一。建立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2019年共发布荆州市环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134期,开展人工增雨作业15次,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次。水污染防治攻坚方面:通过采取PPP模式运作模式投资51.5亿元开展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019年已完成荆沙河全段清淤工程、荆襄内河清淤工程、江津路(青少年宫—江汉路)污水管增设工程等18个项目,全年投资完成约7亿元。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稳步推进,完成城南、草市、红光3座污水厂提标改造及中环生活污水处理厂工艺改造,并投入运行,红光二期扩建已完成主体工程90%,城南二期、草市二期已进入基础施工环节。全市化肥、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3.12%、4.0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82%,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1.6%。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1906名四级河湖长全覆盖。严格落实《荆州市四湖流域水质考核和生态补偿试点暂行办法》,2019年兑现下拨各地政府资金7000万元。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247家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内审,对新增的106个地块(其中油田3个、尾矿库4个)重点行业企业信息进行了采集。对21个重点区域168个点位的重点企业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加密监测采样任务,共采农产品样品93个,土壤样品93个。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乡村无害化处理率91.95%。

3.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任务完成情况。我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达到年度主要目标要求。根据省长江大保护指挥部通报,我市2019年15个考核项目综合排名全省第2,较2018年提升3个名次,有11个考核项目为优秀等次,较2018年增加5个项目。关停拆除长江干线码头340处,腾退岸线55公里、占全省34.7%,复绿造林31.5万亩、占全省76.1%。关改搬转沿江化工企业29家。中心城区治理河渠52公里、清淤60万立方米,7个主要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完成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104个,79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进入试运行,建成乡镇污水管网1120公里,所有乡镇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

4.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全市2019年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较2015年降低18%、22%、12.3%、13.7%,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三、主要做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抓环保。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压倒性位置。先后43次专题研究部署,68次调研检查督办环保督察整改。针对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长江岸线清理整顿、四湖总干渠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开展20余次暗访督查,形成问题清单,督促清单整改、严时限整改、划责任整改。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环保。针对城区污水直排问题,制定《荆州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针对环保设施不足问题,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全覆盖”。对省政府批复的119个乡镇集中式水源地,整合取缔10处,正在整合14处。全市44家港口企业及37个公务码头,全部按“四桶一牌”要求配置污染物收集设施,共配备384个船舶生活垃圾箱、81个油污水接收桶,15处码头具备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能力。全市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部按技术规范完成建设。

三是推进产业升级抓环保。强化环评规划,将“三线一单”硬约束作为综合决策前提条件,将源头防控落实到产业规划、城市规划和区域流域规划中,以生态环境硬约束优化经济发展、引导产业布局、倒逼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禁“两高一资”项目上马,避免重复建设、产能过剩。目前,全市8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均全面完成规划环评和跟踪环评。着力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推进沿江化工行业企业“关改搬转”,累计完成79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全市144家年耗煤量大于1000吨的煤炭使用单位建立用煤台账。

四是压实责任链条抓环保。结合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调整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和十六个专项指挥部及组成人员,新增“退垸还湖还湿专项战役指挥部”。采取暗访检查、定期调度、通报约谈等方式,推进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反馈的问题,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认真开展调查。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典型案例通报荆州中心城区污水直排问题追责问责党员干部8人。严查生态环保领域重点问题背后的“保护伞”问题,先后查处荆州区港航管理处工作人员孙某、任某为从事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等多宗环保领域违纪违法案件。2019年,对涉生态环保问题共追责问责1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7人,组织处理91人次。

五是完善制度保障抓环保。制定《荆州市长江流域劣五类断面整治专项工作方案》《荆州市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等多项水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机制,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有目标、有方案、有措施、有责任、有考核。为贯彻落实《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编制《荆州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督办考核工作办法》,组织专班对环境问题和工作情况开展巡查督办。严格按照“提问题、明重点、强措施、抓整改”的要求定时调度,完善“部门职责、年度工作、目标时限、月度问题”四个清单,健全督查考核、“一票否决”、“月调度、季督办、年考核”、部门(政府)约谈“四项制度”,对突出问题清单交办、进展缓慢事项提醒函告。

  2019年基本完成了各项指标任务,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缺口压力较大。二是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三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水产品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湖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是: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Ⅰ~Ⅲ类比例达到85.7%,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PM10控制在81微克/立方米以内,PM2.5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4%以上。推进市城区水环境(PPP)项目中管网修复及错混接点改造,完成管网修复60公里,雨污分流及错混接点改造20公里。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举办减肥减药集成优化技术核心示范样板10万亩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统防统治覆盖率40%以上。完成长江两岸新造林6.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7.79万亩。完成23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2020年我们将持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的台阶。

一是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以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绿盾”“清废”专项行动,推进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及整治,完成长江“三磷”综合排查整治,稳定消除长江流域劣V类国控断面。持续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城镇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开展长江经济带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完善全省跨流域河湖协作保护和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二是抓紧抓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四个清单”“五个决不放过”的要求,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高质量整改,确保按期交账。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做到标本兼治。大力推进市领导包保督办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抓好问题销账。

三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机制。深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深化城市面源治理,强化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中心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持续推进秸秆垃圾禁烧和综合利用。全面完成“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推进相关企业完成碳排放交易。

四是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全面完成“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稳定消除国考断面劣V类。探索建立水环境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开展四湖总干渠、洪湖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建设试点,提高水环境水质变化感知及应对能力。

五是坚决打赢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土十条”要求,压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主体责任。抓好全市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进一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污染地块治理和风险管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试点,完成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争取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修复试点项目。

六是加强“十三五”规划终期评估和“十四五”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深度剖析“十三五”规划目标、重点工程、政策措施等完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确保“十三五”环境规划终期评估按时完成。积极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前期研究,谋划目标方向,确定考核指标,提出工作措施,推动项目库建设。

  下一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打造“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