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日期:2022-04-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纪要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6月21日,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作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的报告,市教育局局长傅铁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荆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根据陈洪波辞去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陈洪波辞职请求的决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报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受主任会议委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受市长周志红委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提出的人事议案,决定任命胡应国为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决定免去向斌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批准任命杨道山为公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3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周汉中和31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教育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城管委、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段昌林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杨顺好田新华周汉中马林武王克梅甘长虹朱圣耀朱瑞模刘同民李华成李勇吴世金余剑余剑平张世国陈观鑫陈家泽罗中平周开勤周宏智周明芹周家俊官庆军赵茂安赵永琴姚锡发贺勇袁军徐炎华徐柏才常尧阶彭继平释心继魏昌松

缺席:

彭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