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学前教育 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2-04-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学前教育

发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6月21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段昌奉、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周汉中等3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教育局局长傅铁海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抢抓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历史机遇,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建议,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紧扣公益性、普惠性的发展要求,扎实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全市普惠性资源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入园难”“入园贵”得到进一步缓解,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

会议同时认为,当前我市学前教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学前教育优质资源供给不足,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不完善,师资队伍建设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幼儿园规范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更好履行政府职责。市政府要强化统筹加强学前教育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和发展规划,健全投入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明确分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县(市、区)政府要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确保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城市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办好辖区内各类幼儿园。

二、不断优化幼儿园布局和办园结构。要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完善城乡幼儿园布局,尤其是城市新区、棚改区、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幼儿园布局,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要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挥公办园保基本、兜底线、引领方向、平抑收费的主渠道作用,切实解决好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达标的问题。不断完善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政策,通过减免租金、综合奖补、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普惠民办园的发展。要规范营利性民办园的发展,满足家长不同选择性的需求。

三、着力加大幼儿园监管力度。要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要始终把安全监管放在重中之重,强化《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要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完善年检制度,加强源头监管和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巩固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成果,推动全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要严防无证幼儿园死灰复燃,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四、持续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要严格依照国家规定配齐配足教职工,进一步解决好教职工不足的问题,不断完善公办园教师队伍补充机制,畅通进编渠道,用好用足用活编制政策,着力提高在编教师比例。要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坚持幼儿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保教能力。要依法保障教师地位和待遇,健全和完善教师的职称评定体系,切实保障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保持队伍相对稳定。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