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

日期:2022-04-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报告

——2021年6月21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荆州市教育局局长傅铁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情况,请予审议。

进入新时代,我市抢抓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公益性、普惠性的改革发展主线,在扩大资源上出实招,在调优结构上下功夫,在提高质量上做文章,全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整体概况

我市目前共有幼儿园710所,其中公办园263所、民办园447所,在园幼儿147102人,教职工16495人,其中专任教师8656人,保育员4574人,勤杂人员3265人。

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60549人,占比41.16%;普惠性民办园359所,在园幼儿64130人,公益普惠率达到84.76%。

二、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着力扩充容量、增加学位,扩大优质学教育资源覆盖面,“入园难”、“入园贵”现象得到进一步缓解。

1.加大建设力度,推动公益普惠。一是加大建设力度,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落实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各地积极争取中、省资金,通过新建、改扩建园所,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2019年、2020年,全市分别新建公办园10所、14所,新增学位分别为2040个和2920个;2021年,全市将有12所新建公办园开园,将新增学位3040个。2019年-2020年,累计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所,新增学位580个。二是大力建设乡镇中心园,提升公益普惠率。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市、洪湖市所有乡镇均已建设了中心幼儿园,6个县(市、区)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沙市区、公安县、开发区各有1个乡镇未覆盖公办中心幼儿园,目前中心园正在筹设中。全市乡村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6.95%,乡村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2.78%。三是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改善办园条件。江陵县全面落实了对普惠园的奖补政策,近三年共支持资金310万元;石首市2018年来先后引进调关镇调弦口、贝恩和新厂山隆三家优质普惠性民办园,有效缓解调关镇、新厂镇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矛盾;洪湖市近几年为全市民办园发放中央奖补资金919万元,用于改善办园条件,提升教师待遇,购置玩教具、防疫设备等。

2.注重规范创新,提升保教水平。一是落实保教要求。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根据幼儿的兴趣和需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建立了涉及五大领域和体育游戏为基本的课程体系,促进幼儿的情感、态度、知识、技能等全方位的发展,努力抵制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保教质量和水平得到提升。二是推动示范引领。目前,全市共有9所省级示范园,70所市级示范园,280所县(市、区)一级幼儿园,150所县(市、区)二级幼儿园。通过结对帮扶、姊妹园建设等方式,不断发挥省、市级示范园的辐射引领作用,促进各级各类幼儿园科学保教,提升办园质量。三是探索资源整合。积极推行实施集团化办园、名园办分园模式,沙市区教育幼儿园举办碧桂园分园,公安县实验幼儿园举办碧桂园分园,石首市举办实验幼儿园陈家湖园区,利用优质资源,带动一批幼儿园提高办园水平。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一是建立“补员”机制。各县(市、区)多渠道开展幼儿教师招录工作,荆州区2019—2020年通过社会招考、人才引进招录幼儿教师39名,沙市区为区属10所公办园重新核定编制数159个,公安县将幼师队伍建设纳入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石首市积极做好优秀毕业生招录工作,全面扩充学前教育队伍。二是强化师资培训。落实学前教育国培、省培计划,组织全市幼儿教师积极参加国培、省培项目。2020年12月,组织79名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园长参加全市幼儿园园长治理能力提升培训班。沙市区制定《沙市区2018—2020年幼儿园全员培训计划》,举办了全区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培训及现场交流活动;松滋市实施学前教育“三实施三提升”工程,全面开启园长培训、幼师培训、幼儿评价改革研究三项“育师”工程。三是开展结对帮扶。市级层面建立由1所省级示范园联系一个县(市、区)的联片视导制度,通过送教到园、实地观摩、跟岗实训等方式,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园的辐射引领作用。松滋市开展“青蓝结对,联盟共建”工作。公安县、石首市建立了省、市示范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同时,发挥名师工作室作用,建立市级赵薇名师工作室,定期组织前往松滋市、公安县、监利市等地开展环创、游戏、区角、教学等活动,进行保教活动指导和集中教研学习,带动全市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化发展。

4.加大经费投入,落实财政保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近三年,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投入逐年递增,2018年投入15419.12万元,2019年投入18287.19万元,2020年投入19106.91万元,用于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和幼儿园封闭建设、安全隐患整改等项目经费支出。二是落实公用经费保障。从2018年起,各地陆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每生每年5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目前除开发区计划于9月落实外,其余县市区和市直幼儿园均已保障到位。荆州区、松滋市、洪湖市已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200元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沙市区已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正在落实。

5.开展专项整治,形成长效监管。一是组织开展配套园治理。2019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副市长孙玉秋、副秘书长陶润华先后5次督办,全市56所小区配套园按时完成治理。其中,27所配套园(4所公办,23所普惠性民办园)已于今年春季学期前开园,新增公办园学位1170个,新增普惠性学位6210个。按照市政府《中心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持续做好配套园移交工作,未来两年内,全市预计有36所配套园(28所公办园,8所普惠性民办园)开园,新增公办园学位7820个,新增普惠性学位1980个。二是加强常规监管。在全市范围内构建“准入管理——动态监管——定级年检”的学前教育闭环管理模式,以民办幼儿园阳光收费、科学保教等环节管理为重点,每年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幼儿园年检率达到了100%。三是大力整治无证园。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园办园秩序,各县(市、区)教育局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大力开展无证园整治工作。近四年来,全市共整治无证园361所。2020年来,整治无证园76所,其中符合办园条件颁证12所,取缔(自然消亡)60所,正在走办证手续4所。

三、存在问题

1.优质资源供给不足。一是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达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2020年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公益普惠率达到80%。目前,我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41.16%,仅有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达到了50%;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城市30.90%,农村46.96%,城市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严重偏低,也导致了部分优质公办园产生了大园额、大班额现象。二是办园水平差异大,县域、园所之间发展不均衡。城区与乡镇、省市示范与一般幼儿园之间办学水平差异巨大,民办幼儿园良莠不齐,部分民办园办园水平不高,科学保教意识淡薄,小学化倾向明显。荆州区、江陵县、洪湖市目前无1所省级示范园,缺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园所。

2.财政保障投入不到位。一是部分公办园运转困难。我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总数5522人,其中在编在岗人员仅1211人。因聘用教师工资未纳入财政年度预算,需要靠收取保教保育费维持人员工资、培训和日常支出,部分公办园存在办园困难。二是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存在困难。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财政经费保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教发〔2020〕35号)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时间不得晚于2021年1月1日。目前还有县市区未完全按要求落实,其中沙市区正在落实,江陵县、公安县、监利市、开发区预计2021年内落实,石首市预计2023年落实。

3.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一是幼儿教师编制问题。在幼儿教师编制方面,虽有政策,但落地乏力,乡镇园所招聘缺乏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不能按编制数如期招满;同时,还存在个别县(市、区)小学附属园无独立组织机构代码,挂靠小学,仅管理人员从小学转岗有编制,对外招聘名不正言不顺。二是幼儿教师素质不能满足需要。全市幼儿园专任教师8656人,其中具有幼教专业资格证的4270人,占比为49.33%,无法满足高质量教育教学的需要。同时,小学附属幼儿园及乡镇中心幼儿园在编人员绝大部分为教育人事改革中小学分流人员,只能从事保育工作,稳定的专任教师队伍严重缺乏。三是教师队伍不稳定。由于幼儿教师工资低、要求高、责任大和人才涌进大城市等原因,招考时存在招不来留不住情况。同时,公办园自聘教师多,全市公办园专任教师3043人,其中在编教师1124人,63%的教师为聘用人员,这部分教师承担主要教学任务但薪酬待遇低,大多月工资仅在2000元左右,教师大多缺乏敬业精神和归属感,流动性强。

四、下一段的工作打算

1.坚持政府统筹,加强督导检查。将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政府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考核内容,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扩容提质,回应社会期盼和关注。加强工作统筹和协调,建立教育、公安、发改、编办、人社、市场监管、卫健、消防、交管等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局际联席会议,聚焦重点、热点问题,着力克难攻坚,形成联动合力,推动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聚焦学前教育“两个占比”、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和治理等重点,强化督办检查,对工作滞后的地方实行约谈,限期整改问题。

2.加大财政投入,着力提升保障水平。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育经费和公用经费,并加大硬件建设投入力度。各地制定实施普性幼儿园认定标准、具体奖补办法及执行标准,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财政拨款最低标准;由财政对“收费大众化、质量有保障”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学前教育需求。

3.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公益普惠。县(市、区)政府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列入重点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到位。按部门职能分工,督促发改、自然资源与规划、教育、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幼儿园布局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发展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利用农村小学布局调整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力争在2022年实现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的目标。

4.强化师资补充,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将落实幼儿教师编制、建立教师补充机制纳入议事日程,通过公开招录、定向招聘、委培等形式,有计划地招聘幼儿老师,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的教职工,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教师队伍不稳定的问题。落实幼儿教师待遇,着力解决好公办园幼儿教师的工资福利、职称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落实的指导和监管力度,切实保障全市幼儿教师合法权益,消除后顾之忧,让广大幼儿教师安心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