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胡应国同志任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2-04-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胡应国同志任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胡应国同志为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市长:周志红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