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胡应国同志任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胡应国同志为荆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局长。
请审议决定。
市长:周志红
2021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