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免去黄一红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22-04-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去黄一红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之规定,现提请免去:

黄一红、刘家勇、潘少菊同志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黄一红等同志简介(略)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