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纪要

日期:2022-04-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纪要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8月26日,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克梅作的关于《荆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二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审议了《荆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三审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三审意见将条例(草案三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受市长周志红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荆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议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浩所作的相关说明,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区人民政府驻地迁移事项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项一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荆州市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余剑平作的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0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0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万玲玲、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21年上半年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峰作的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根据田新华辞去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受主任会议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作出了关于接受田新华辞职请求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调整为38人。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受市长周志红委托、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汪刚受主任李凯委托提出的人事议案。决定任命刘辉文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鹏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贾立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决定免去黄庭松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任命刘明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汪云霞的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1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段昌奉、杨顺好、彭忠林,秘书长周汉中和30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孙玉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应急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委,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及部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段昌林陈爱平段昌奉杨顺好彭忠林周汉中马林武王克梅甘长虹朱圣耀朱瑞模刘同民李华成李勇吴世金余剑余剑平张世国陈观鑫陈家泽罗中平周开勤周宏智周明芹周家俊官庆军赵茂安赵永琴贺勇袁军徐炎华徐柏才常尧阶彭继平释心继魏昌松

缺席:

刘爱华田新华姚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