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22-04-0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对《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

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8月26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段昌林,副主任陈爱平、段昌奉、杨顺好、彭忠林,秘书长周汉中等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邓应军、孙玉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武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人大决议决定,努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表决通过了《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增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在服务荆州高质量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乡村振兴、保护生态环境、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落实刑事诉讼法定责任,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坚持以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聚焦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等,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方式,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强与司法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健全与监察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不断推进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促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动法治荆州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动解决顽瘴痼疾,做好为民办实事。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充分释放改革活力。加大科技投入,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向科技要战斗力,增强科技强检能力。

请市人民检察院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