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胡成宏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免胡成宏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委提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胡成宏同志为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静芹同志为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杨清亮同志为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汤光华同志为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冰同志为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张炜同志为荆州市商务局局长;
姜桂峰同志为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启斌同志为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红平同志为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胡新成同志为荆州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施金方同志为荆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免去其荆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杨运春同志荆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万玲玲同志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飞同志荆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徐炎宏同志荆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秦军同志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免去范本源同志荆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治根同志荆州市商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向华祥同志荆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童德泉同志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云飞同志荆州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姚友安同志荆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周志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