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日期:2022-10-2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关于荆州市2021年

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22年1月8日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周汉中


大会主席团:

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荆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2年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荆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又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00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简称预算,下同)的101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00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10%。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19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70%;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0197亿元,完成预算的11070%。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5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81亿元,完成预算的11850%。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078亿元,完成预算的986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6179亿元,完成预算的9610%。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101亿元。

(二)荆州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8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简称预算,下同)的949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83亿元,完成预算的9490%。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0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0%;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06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0%。收支平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六稳”方针政策,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面对经济不平稳和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和不确定的挑战,迎难而上,担当作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落实“六保”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在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中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税收收入增速放缓,非税收入空间收窄,土地收入减少,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待加强,资本收益有待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压力不断加大,运行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项目执行进度较慢,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加强;政府债务偿债压力加大,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须有力推进。建议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草案

(一)市直预算草案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120亿元,比上年同口径预算(下同)增长75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120亿元,增长750%。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800亿元,增长2310%;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7800亿元,增长2310%。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84亿元,增长203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84亿元,增长2030%。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856亿元,增长68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6670亿元,增长690%。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186亿元。

(二)荆州开发区预算草案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02亿元,增长663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802亿元,增长6630%。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932亿元,增长461%;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932亿元,增长461%。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075亿元。收支平衡。

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22年预算草案体现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优先满足民生领域刚性支出和推进高质量发展需求。总的来看,2022年预算草案符合法律规定和我市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荆州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预算草案。

三、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的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以“五区五中心”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为目标,完善城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城区土地经营管理办法,调整部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重点领域投入,更好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依法理财治税,全力培植财源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和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落实政策与财力相结合、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做好重大决策资金安排。紧紧抓住长江经济带、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有利机遇,积极向上级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规范财政预算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要求,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调整,确保预算规范执行。整合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综合调度。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运行成本。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加大国有资本资产使用绩效管理力度,加强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前移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建立健全重大支出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完善绩效考核应用机制,做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五)加大风险防控力度,确保财政可持续性。建立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债务制度。建立健全风险债务管理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指标监测,全面评估风险状况,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防范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按照“谁使用、谁偿还”原则,压实偿债主体责任。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做实市级统筹工作,促进收支平衡。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管理,加强对新增财政支出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评估,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