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刘辉同志免职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因挂职期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现提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免去刘辉同志荆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请审议决定。
市长:周志红
2021年12月9日